AQ1051-2008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讲解了针对煤矿井下、井上以及煤炭洗选等作业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的具体规定。标准中明确了个人在工作中为了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对身体的伤害所应使用各类护具如头部、呼吸、眼面保护用品,并详细划分到上肢、下肢保护类用品等具体分类中。这些内容涉及不同工作环境下的劳保配备规范及其使用期限。对于每一大类产品,标准都提供了清晰的功能描述及应用场合说明,确保防护作用能够有效发挥。它特别指出了哪些文件条款被引用成为本标准的一部分,并且规定所有带日期版本的文件在更改后将不再适用此标准,除非注明不注日期以保持最新状态的引用文件始终可用。同时,标准也包括了术语和定义部分,用以辅助解释各类个防用品种类及特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煤矿开采工作的场所。无论是在复杂的井下隧道环境中辛勤工作的矿工还是从事煤炭清洗或露天煤矿生产的一线职工,此标准均具有约束力。通过严格界定各种个体防护用品种类及其合理的配备和使用期限,该标准旨在最大限度地保障从业工人免受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多种危险因素伤害,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