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王泰东升糠醛有限公司“5.10”机械伤害事故调查评估报告2018 年 5 月 10 日,沈阳王泰东升糠醛有限公司粉碎车间发生一起生产事故,造成 1 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90 万元。经县政府批准,由原县安监局任组长单位,县委宣 传部、监察委、公安局、县总工会、应急办、人社局、供电 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并聘请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询问当事人、技术鉴定分析,查 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 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改进措施,形成 了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给康平县人民政府。2018 年 6月 26 日,康平县人民政府对事故报
2、告进行了批复,同意事故调查 组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现将事故的有关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一)沈阳王泰东升糠醛有限公司,原县安监局于 2018年 7 月 10 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并依申请同意该公司分期缴纳罚款 21 万元,该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缴纳完毕。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一)王淑斌,沈阳王泰东升糠醛有限公司总经理,原县安监局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12600 元,已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缴纳完毕。三、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一)沈阳王泰东升糠醛有限公司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层层压实责任,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能 培训,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建立培训档案和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