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讲解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适用范围、定义、基本原则和企业责任等内容。该条例旨在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条例明确指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均适用本条例。同时,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执行。条例还详细界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包括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确定和公布程序。在安全管理方面,条例强调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
2、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条例还明确了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并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具体划分,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等,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此外,条例赋予了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一系列监督检查措施,如现场检查、责令整改、查封违法场所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企业和单位。这些企业和单位需要严格遵守条例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此外,条例也适用于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需按照条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监督管理职责,共同保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