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铜厂河2014第 15 号签发人:刘志远关于镇雄县铜厂河煤矿转型升级复工安全隐患整改的请示场坝煤管所: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复工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明电2014 32 号)文件要求及 9 月 20 日镇雄县政府召开的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会议精神,我矿于 2014 年 10 月 12 日申请矿山救护队进行了入井侦查,侦查结果为现场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可以进行隐镇雄县铜厂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2 患排查工作。2014 年 10 月 16 日邀请贵所与我矿隐患排查相关人员入井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查出安全隐患共计 11 条,为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我矿按照“五定”原则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并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整改。特此请示2014 年 10 月 16 日主题词:铜厂河隐患整改请示抄报:场坝煤管所抄送:矿属各单位各部门镇雄县铜厂河煤矿2014 年 10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