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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青青家园小区“6.21”高坠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07861 上传时间:2023-11-2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7.7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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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舒城县青青家园小区“6.21”高坠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6 月 21 日上午 5 时 30 分左右,安徽万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对青青家园小区安置房 6#楼屋面进行维修过程中发生 1 起高坠死亡 1 人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等规定,经市政府授权,由市安监局牵头,依法组织成立由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总工会等单位参加的六安市舒城县青青家园小区“6.21”高坠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已经查明。现报告如下:一、相关单位情况(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2、。青青家园小区安置房统一维修工程,施工地点位于舒城县青青家园小区内,内容为 1#、2#、3#、4#、6#、8#楼楼面防水施工,总造价 317038.00 元。本次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为 6#楼,单项造价约 5.3 万元。依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招投标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舒政办20165 号)规定,该工程属50 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由建设单位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行发包。2017 年 3 月,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开抽签摇号方式选中安徽万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组织对青青家园小区安置房统一维修。2017 年3 月 12 日,双方签订安徽省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

3、同期为 2017 年 3 月 12 日至 5 月 12 日。(二)建设单位概况。(二)建设单位概况。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是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于 2008 年 2 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属县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是政府实施国有资产经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载体。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主要经营范围是城市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管理、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建设管理。(三)施工单位概况。(三)施工单位概况。安徽万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道*,公司注册资本 5268 万元,注册地在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万佛湖镇,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

4、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多项资质,证书编号:D234011573,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8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皖)JZ 安许证字2004003830-4-3,有效期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四)监理单位概况。(四)监理单位概况。舒城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少*,公司注册资本 105 万元,注册地在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古城北路,拥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编号:E234004487-4/4,有效期至 2020 年 7 月 1 日。2017年 3 月 31 日与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二、事故发生的

5、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2017 年 6 月 21 日上午 5 时 30 分左右,安徽万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朱劲*及其父母共 3 人拟对青青家园小区安置房 6#楼屋面进行维修,朱劲*父母利用楼梯处物业公司竹梯通过 5 楼天窗先登上屋面,当朱劲*登上竹梯时,竹梯突然断裂,朱劲*摔至 4 楼楼梯段,随后朱劲*父亲立即用绳索下至楼梯施救,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120 救护车赶到现场抢救无效,当场宣布死亡。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县住建局等单位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施救及处理善后工作。2017 年 6 月 26 日安徽万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支付了 95 万元善后赔偿

6、金。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朱劲*利用竹梯从 5 楼上 6 楼屋面过程中,竹梯突然断裂,造成朱劲*从竹梯上摔至 4 楼楼梯段,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安徽万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承揽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未成立项目部,未对事故当天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制定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毫无针对性,没有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作业工具(竹梯)开展检查,没有及时发现竹梯已腐朽的安全隐患。2.舒城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对小项目的监理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没有按照规定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开展施工的行为监督检查、制止不力,对施工单位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失察,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巡查不到位。3.3.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安全管理重视不够,要求不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安全管理重视不够,要求不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督促检查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到位。4.4.舒城县住建局,履行行业管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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