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舒城县杭埠镇孔雀城.云湖上境项目工地“2021.08.0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8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左右,舒城县杭埠镇 XXX 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坠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等规定,县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县应急局为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杭埠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
2、原则,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初步认定了事故的性质。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发地点和相关企业概况(一)事发地点(一)事发地点事发地点为 XXX,位于舒城县杭埠镇 XXX 处。该 XXX 项目主要业态为高层、小高层及附属地库,建筑面积约 126963 平方米。(二)相关企业(二)相关企业1.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舒城 XXX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8 年 06 月 06 日,注册资本 65,3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1523MA2XXXXXX,注册地位于舒城县杭埠镇 XXX,法定代
3、表人为齐 XX。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2.总承包单位:江苏总承包单位:江苏 XXXXXX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本为 3000030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31373XXXXXX913204131373XXXXXX。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06 月 24 日,注册地位于常州市 XXX,法定代表人为赵 XX,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依法
4、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监理单位:安徽 XX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 年 03 月 0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349XXXXXX,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位于合肥市 XXX,法定代表人为杨X,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咨询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2021 年 8 月 1 日上午,在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XXX,根据江苏 XX 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木工单项负责人韩 XX 的安排,陈 XX、王 XX 等 5 名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
5、品,在该楼第 3 层内开展二次结构防水埂支模作业。陈 XX 主要负责该楼层西北角处的支模,其他几人分别负责另外几面的支模作业。上午 9 时 20 分许,正在 A1-9#楼西南角绿化带树荫下休息的曹 XX(江苏 XX 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忽然听到站在离他不远处的高 XX(高旺设备租赁公司负责人)突然向他大喊,说 9#楼那边出事了。曹 XX 听后立即赶到 9#楼北侧(地面落点示意图和现场图如下)当时见木工陈 XX 面部朝下摔落在地面,安全帽滚落一边,头部正大量出血,而在其正上方位于该楼第 3 层的悬挑槽钢层处,有一“0.35M*0.69M”见方的坠落洞口清晰可见(三楼洞口示意图和现
6、场图如下)见此情景,曹 XX 立即安排高水清拨打了 120 急救、110 报警电话,自已随后也给公司的项目经理秦 XX 拨打了电话,向其通报现场相关情况。时隔不久,120 救护车赶到,医护人员迅速对陈 XX 展开现场抢救。上午 10 时许,伤者陈 XX 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宣布死亡。接事故信息报告后,县应急局、县住建局、杭埠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杭埠派出所等单位相关人员立即赶至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原因,组织开展善后处理工作。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一)死亡人员。(一)死亡人员。陈 XX,男,身份证号342622197402XXXXXX,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同大镇 XX 村人,在事故中死亡。(二)直接经济损失。(二)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统计,该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90 万元。四、事故原因和和事故性质认定(一)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原因分析1、经调查证实:事发工地-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 XX.XX项目,已申报创建“六安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且已于 2021 年 7 月 25 日通过专家评审组现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