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辛县金域华府“2016.7.7”建筑施工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7 月 7 日 14 时 05 分许,我县金域华府三期项目28#楼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60 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号)、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 232 号)的规定,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县政府成立了金域华府“7.7”建筑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住建委等单位派员参加。按照相关规定,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深入相关单位查阅资料,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
2、询问,查清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6 年 7 月 7 日 14 时 05 分左右,金域华府三期项目 28#楼 16 层建筑施工工地,木工带班武龙宝安排孙利向卸料平台搬运 16 层模板拆除后的内排架物料,孙利在 16 楼层向平台搬运物料时,未按两人同时操作规程要求,独自一人作业,由于卸料平台底部未铺设满木板,已铺设的木板固定不牢固,留有较大缝隙,致孙利重心不稳,从平台与楼层的缝隙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
3、置情况。(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工地负责人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县医院 120急救车及时赶赴现场对伤者进行救治,由于孙利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县住建委接到事故信息后,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工作,7 月 8 日,事故发生单位与死者家属签定了事故赔偿协议。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死者,孙利,女,汉族,现年 40 岁,身份证号码34122719760412*,木工班组工人,家住利辛县中疃镇张板桥村全湖庄 102 户。该事故赔偿 140 万元,停工等损失约 2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合计约 160 万元。
4、三、建设项目和事故相关情况(一)建设项目概况。(一)建设项目概况。金域华府三期项目位于利辛县城关镇向阳路北侧、科技路东侧。占地面积 27198,规划建设 2 幢 17 层、5 幢 18 层商住楼,沿街 1-2 层商业用房,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75521,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项目总投资 23833.08万元人民币,工期 570 天,2015 年 8 月 20 日开工。建设单位为安徽邦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邦泰公司”),施工单位为南通海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海洲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人和公司”)。(二)事故现场情况。(二)事
5、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地点位于金域华府在建 28#楼 16 层西端卸料平台北侧。28#楼为 18 层,事发时已封顶,卸料平台呈长方型,长约 3 米、宽 2 米,事发时底部未按操作规程铺设满木板,已铺设的木板未固定到位,留有较大缝隙,存在事故隐患。平台北端用两道钢丝绳斜拉,用锚环固定在 17 和 18 层两端。该平台与 16 层搭接,搭接处事发后铺满了木板,平台高出 16 层水平面约 30 公分,左右侧及上方设置有安全网,上方安全网已破损,7 层和 13 层设有两道防护平网。(三)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情况。(三)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情况。2015 年 4 月 23 日,县发改委对该项目备案批复,4
6、 月 30日,县环保局批复,同年 6 月 26 日,该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合肥科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审查通过,6 月 29日,在亳州市住建委予以备案。安徽邦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1 日,取得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同年 7 月 8 日,取得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 月 18 日,取得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事故相关单位情况。(四)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安徽邦泰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齐,总经理陈昌新。2015 年 7 月 18 日,安徽邦泰公司与人和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同年 7 月 29 日,与南通海洲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南通海洲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18 日,类型为自然人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28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长明,金域华府三期工程实际负责人刘广和、项目部经理刘宏进,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