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霍邱县花园镇自来水厂2020.4.14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发生在安徽省霍邱县花园镇自来水厂一起严重的高处坠落事故。李某某于当日早上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在钢结构遮荫棚上进行抹胶作业时滑落,导致身亡,并造成70万元经济损失。直接原因是工人未使用安全防护措施即进行了高空作业,存在重心失稳等安全隐患。间接原因为该单位未能提供充分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高空作业资格、安全意识薄弱且存在违规行为。金鑫自来水公司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被处以罚款。报告指出项目负责人李某某对事件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负责人也由于未能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受罚。建
2、设单位因缺乏资质审核及有效安全监管同样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属地政府部门在施工合规性监管方面不到位也需进行书面检查并深刻反思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整改建议,强调要强化外包工程管理,加大安全管理投入,提高员工技能素质,确保类似事件不再重演。霍邱县花园镇自来水厂2020.4.14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承包方及发包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从事钢结构、屋顶施工业务的小型私人公司。此外对于具有安全生产监督、审查职能的地方政府机构、行业主管单位也具备指导意义。该文档旨在帮助这些相关主体识别和改善在建设项目实施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提升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效率的重要性,以此减少乃至杜绝高处坠落事故在内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劳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