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颍东区“2021417”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 8 点 40 左右,阜阳市颍东区阜蚌路 1号一渣场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颍东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向阳街道办事处参加的颍东区“2021417”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调查。一、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在河东街道办事处阜康路 1 号一渣场内,阜阳市辰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翔
2、贸易)在该场地进行货物装卸搬运。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 8:40 左右,辰翔贸易所属铲车驾驶员高彬彬在现场进行铲车作业时,倒车过程中碰到马金龙,铲车后轮碾压马金龙头部,致其当场死亡。阜阳市辰翔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3396559889A(1-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办关庄居委会阜胡路南侧 19 栋;法定代表人:方建伟;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14 年07 月 11 日;营业期限:2014 年 07 月 11 日至 2034 年 07 月 10日;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除危险品)、装饰材料(除危险品)、欢
3、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销售;货物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日期:2016 年 06 月 06 日。二、事故发生经过、报告和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 8 点 10 分左右,铲车驾驶员高彬彬到达事发渣场地准备作业,作业内容为用铲车将炉渣倒入粉碎机中进行粉碎。8 点 40 分左右,粉碎机上料斗内炉渣快漏完了,高彬彬启动铲车准备铲渣,启动前高彬彬在向后观察未发现异常,于是开始倒车,倒车行驶一两米后,铲车尾部碰到正在进行巡检的马金龙,铲车后轮碾压到马金龙头部。(二)
4、应急救援、报告及前期工作情况(二)应急救援、报告及前期工作情况事发后,高彬彬立即了拨打 120 和 110,120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宣布马金龙当场死亡。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当班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相关处置工作。先行到达的公安部门人员开展了现场勘察、取证工作。鉴于马金龙当场死亡,对高彬彬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了刑事立案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三)事故死亡人员情况(三)事故死亡人员情况马金龙,男,阜阳市颍东区阜康路 3 号 228 户居民,身份证号码:34211011*2054,在该起事故中被铲车后轮碾压致其当场死亡。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四)善后处理情况(四)善后处理情况事发后,
5、辰翔贸易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经济赔偿死者家属 50 万元,事故善后工作结束。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一)事故的直接原因(一)事故的直接原因1、马金龙作为维修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在未与当班铲车司机沟通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铲车作业区域并经过铲车后方视野盲区进行巡检。2、高彬彬作为铲车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在现场可能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启动铲车前未进行充分观察。(二)事故的间接原因(二)事故的间接原因辰翔贸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作业现场无人监管,对铲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事故性质(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2021417”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事故处理建议1、
6、辰翔贸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未严格落实本单位制定的铲车操作规程,铲车作业现场无人监管且对铲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给予罚款 20 万元。2、方建伟,辰翔贸易法人代表,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致本单位制定的铲车操作规程未得到有效落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上一年度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计 18000 元。五、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辰翔贸易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作业现场监护,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