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绿德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3 年 2 月 12 日 17 时 10 分,安徽绿德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0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等有关规定,旌德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法律顾问和工贸领域安全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
2、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和教训,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安徽绿德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一)安徽绿德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安徽绿德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旌德县经济开发区新桥园区华翔路 21 号,成立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实际控制人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41825*3(1-1),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废旧塑料的回收、加工、利用、销售;货物
3、或技术进出口;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等。该公司 1#车间(安装 1 号及2 号生产线)、2#车间(安装 3 号生产线)分别于 2021 年 6 月份、2022 年 9 月份左右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目前该公司共有从业人员 35 人。2023 年春节放假后于 1 月 31 日逐步恢复正常生产。(二)安徽绿德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情况(二)安徽绿德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情况2020 年 10 月 9 日,安徽绿德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研究决定任命罗*为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2021 年 1 月 16 日,该公司任命罗*为安全生产管理员,承担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罗*于 2021 年 11 月参加了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全县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2022 年按时参加复训并考核合格。(三)属地和部门安全监管情况(三)属地和部门安全监管情况1.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监管情况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结合实际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每年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聘请宁国市安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参与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下发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2022 年 1 月份和 6 月份分别对安徽绿德孚环保
5、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 2 次安全生产检查,共排查隐患问题和提出工作建议 17 条,下发了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隐患问题按时整改销号。2023年元月份,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1 月 28 日(正月初七),依托“开发区安全生产、环保、供电群”微信群,发布复工复产“九个一”安全提示。2.2.旌德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情况旌德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情况旌德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县政府批复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旌德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县政府批复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对照工贸企业检查清单逐项进行检查,针对存在查计划,严格对照工贸企业检查清单逐项
6、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指令,并督促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下达整改指令,并督促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2022 年 11 月 10 日,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制定了现场检查方案并聘请 2 名工贸专家对安徽绿德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执法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 5 条,下达了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于 12 月 10 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12 月 5 日企业将整改报告上报县应急管理局,12 月 15 日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复查,并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5 条安全隐患均按要求整改到位。3.旌德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安全监管情况旌德县科技商务经信局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和检查工作计划以及“五一”及汛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22 年 4 月 29 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安徽绿德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 5 条安全隐患问题下达了安全生产检查记录,5 月 15 日,该公司将整改情况上报县科技商务经信局。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 月 12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