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条件、养护技术和储藏期限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12268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不含军工危险物)。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226819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4631990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
2、技术条件 GBJ 161987 建设设计防火规范3 储藏条件3.1 建筑条件 应符合GBJ 161987中4.2.1条的要求,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3.2 库房条件 储藏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3.2.1 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3.2.1.1 爆炸品宜储藏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3.2.1.2 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宜储藏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3.2.1.3 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可储藏于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3.2.1.4 二级易燃
3、固体、高闪点液体可储藏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库房内。3.3 安全条件 3.3.1 商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3.3.2 除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规定分类贮存外,以下品种应专库储藏。 3.3.2.1 爆炸品:黑色火药类、爆炸性化合物分别专库储藏。 3.3.2.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 3.3.2.3 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贮存。 3.3.2.4 易燃固体可同库储藏;但发乳剂H与酸或酸性物品分别储藏;硝酸纤维素酯、安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类应分别储藏。 3.3.2.5 自燃物品:黄磷,
4、烃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制品须分别专库储藏。 3.3.2.6 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 3.3.2.7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二级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必须分别专库储藏。 3.4 环境卫生条件 3.4.1 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 3.4.2 库房内经常打扫,地面无漏撒商品,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 3.5 温湿度条件 3.5.1 各类商品适宜储藏的温湿度见表1。 表1 温湿度条件类别品 名 温度, 相对湿度,% 备注 爆炸品黑火药、化合物32 80 水作稳定剂的1 80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不燃、有毒30
5、 易燃液体低闪点29 中高闪点37 易燃固体易燃固体35 硝酸纤维素酯25 80 安全火柴35 80 红磷、硫化磷、铝粉35 80 自燃物品黄磷1 烃基金属化合物30 80 含油制品32 80 遇湿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32 7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30 80 过氧化钠、镁、钙等30 75 硝酸锌、钙、镁等28 75 袋装 硝酸铵、亚硝酸钠30 75 袋装 盐的水溶液1 结晶硝酸锰25 过氧化苯甲酰225 含稳定剂 过氧化丁酮等有机氧化剂25 4 入库验收4.1 验收原则 4.1.1 入库商品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并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产品还应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他说明。 4.1.2 保管方应验收商品的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等,验后作出验收记录。 4.1.3 验收应在库房外安全地点或验收室进行。 4.1.4 每种商品拆箱验收25箱(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