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浙江中海印染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08730 上传时间:2023-12-1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中海印染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浙江中海印染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浙江中海印染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浙江中海印染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浙江中海印染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浙江中海印染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5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许,浙江中海印染有限公司员工在车间检修平整机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胡某,男,41 岁,机修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72 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杭州钱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程(钱塘管办发201913 号)等规定,2021 年 5 月 31 日,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了由应急管理局(筹)牵头,公安分局(筹)、区纪委、总工会(筹)、临江街道等部门组成的浙江中海印染有限公司“53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事故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当事人,查阅收集相关资料,查明了事故的发生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相关单位及个人情况(一)相关单位(一)相关单位1.浙江中海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印染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05 月 22 日,公司曾用名:浙江新昕发印染纺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494753742;注册地址: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工业园纬五路 3588 号;类型:有

3、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祥;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面料印染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二)相关个人情况(二)相关个人情况2.2.胡某,男,胡某,男,4545 岁,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机修工。岁,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机修工。3.3.冯某,男,冯某,男,4545 岁,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叉车工。岁,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叉车工。4.4.周某,男,周某,男,5353 岁,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负责人。岁,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负责人。5.5.汪某,男,汪某,男,3939 岁,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车间主任。岁,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车间主

4、任。6.6.王某,男,王某,男,3030 岁,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专职安全员。岁,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专职安全员。7.7.章某,男,章某,男,4040 岁,中海印染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岁,中海印染公司安环部负责人。8.8.吴某,男,吴某,男,3434 岁,中海印染公司安全工程师。岁,中海印染公司安全工程师。9.9.王某,男,王某,男,5151 岁,中海印染公司法定代表人。岁,中海印染公司法定代表人。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2021 年 5 月 30 日 16 时 10 分左右,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机修工胡某站在推布车内,由叉车工冯某驾驶车辆型号为CPC30 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提升推布车和胡甫华至 1

5、.6 米左右的起升高度,对平整机维修作业,约 16 时 30 分许,推布车失衡胡某跌落地面,推布车随后坠落砸到胡某的头部。事故发生后,叉车工冯某连同附近工友,移开推布车看到胡某仰面躺在地上,头部和脸部有血,立即拨打了 110 报警电话、120 急救电话。120 急救车现达现场立即将伤者胡某送至杭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三、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机修工胡某安全意识淡薄,违反登高作业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冒险登高进行设备检修作业,缺乏安全防护等登高设施,进行登高机修作业,导致跌落受伤被砸身亡。(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叉车工冯某安全意识淡薄,思想上麻痹大意,违反公司

6、叉车工冯某安全意识淡薄,思想上麻痹大意,违反公司厂内叉车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叉车托举人员。厂内叉车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叉车托举人员。对胡某的违章作业行为非但没有制止,导致危险的发生。2.2.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车间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针中海印染公司三分厂车间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针对实际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三分厂负责人未组织过安全生产教对实际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三分厂负责人未组织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育和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对设备检修作业、特殊作业可能存在的危险性预计不足,对已发现的员工违章作业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三)该起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三)该起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1.1.中海印染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中海印染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落实浮于表面,虽然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但安全责任未真正落实到各个岗位,员工毫无安全责任意识。2.2.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公司车间现场作业缺乏安全监管,员工未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3.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培训教育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物体打击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