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儒林天香苑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 7.3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7 月 3 日 7 时 30 分左右,儒林天香苑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中的 25#楼外墙脚手搭设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0 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17 年 7 月 4 日,常州市金坛区政府成立了由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监察委、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总工会、人社局、住建委和儒林镇政府相关人员参加的“73”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
2、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形成的事故调查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一)事故发生单位1.名称:江苏根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根富公司)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3.住所:金坛区薛埠集镇茅东大街,办公地址:金坛区景阳花园 44 号4.法定代表人:庄月琴5.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业务;道路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的施工等6.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 安许证字20130420167.资质类别及等级:
3、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等8.该公司于 2011 年成立,2013 年 7 月公司法人变更为庄月琴,现有行政管理人员 11 人,在册劳务工人 100 余人,2017年产值约 1000 万元。(二)事故相关单位(二)事故相关单位1.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常州金坛衡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丰公司),类型:常州金坛衡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金坛区儒林镇园区西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金坛区儒林镇园区西路 1212 号,法定代表号,法定代表人:刘海涛,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绿化人:刘海涛,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绿化服务、房屋租赁等。服
4、务、房屋租赁等。该公司系 2017 年 8 月无锡广泽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程序取得新金宜路西、五叶小学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此地块上投资建设儒林镇天香苑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专门成立的独立子公司。儒林镇天香苑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项目负责人:蒋卫平。2.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常州广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常州广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景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钟楼区新闸街道新昌景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钟楼区新闸街道新昌路路 166-1166-1 号,法定代表人:束旭美,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号,法定代表人:束旭美,经营范围:建
5、设工程监理及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该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泽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金坛区儒林镇园区西路12 号,法定代表人:刘亮,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 安许证字2011042003-3。(三)工程建设情况(三)工程建设情况儒林镇天香苑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包括儒林镇天香苑保障性住房 2#楼及 S1 商业、13#-26#楼、27#楼及 S2 商业、28-29#楼、1#小区变、3#小区变、3#地下室工程的建设,建筑规模
6、17.4 万平方米,工程概算投资 6.8 亿元。2017 年 10 月 24 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20482201700083 号),2017 年 11 月 8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482201700129 号),2017 年 12 月 26 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 320482201712260101 号)。2017 年 12 月 18 日,衡丰公司采用直接发包形式将儒林镇天香苑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的施工发包给广泽公司,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广泽公司组建项目部进场施工,将儒林镇天香苑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分成三部分交由 3 个施工队伍具体组织实施,其中:陈生法施工队伍负责 24#、25#、28#、29#楼及配套部分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4 万多平方米)的施工,各施工队伍均配备相应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独自招募劳务施工人员组织施工,以上人员均由广泽公司项目部的统一管理。至事故发生时,房屋建设部分均已进入主体结构施工,但各楼及地下车库施工进度不一。儒林镇天香苑保障性住房三期工程项目经理原为董淑龙,2018 年 3 月 14 日变更为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