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 可 说 明 编号:CNAS-EL-03:2023 第 1 页 共 8 页 发布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实施日期:2023 年 9 月 1 日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1 1 目的和范围目的和范围 1.1 本文旨在规范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的表述,使其更加科学、准确,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实验室和评审组对相同能力表述的一致性。1.2 本文规定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的通用要求,特定专业领域能力范围表述应参照通用要求并按照该领域特定要求执行。1.3 本文提到的认可能力范围中的检测标准应包含具体的检测方法,不包含具体检测方法的判定标准不属于认可能力范围。判定标
2、准如需申请确认应参照本文第 6 条款的要求填写。2 2 引用文件引用文件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3 3 检测实验室能力范围检测实验室能力范围表述表述要求要求 3.13.1 检测对象检测对象 3.1.1 检测对象是检测活动所针对的对象、产品或产品类别,如空气和废气、生活饮用水、食品等。一般情况下,检测对象不应超出检测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也不应超出实验室实际开展的检测活动的范围,不应填写为检测参数。如检测对象不应填写为“电磁兼容”、“环境试验”等。当依据标准为针对某一产品的标准时,检测对象应填写产品名称;当依据的标准为某一类产品的检测方法
3、标准时,检测对象可填写产品名称或产品类别名称。实验室应根据检测基质和检测方法准确界定检测对象。如实验室只具备检测水产品能力,检测对象的填写不应扩大为“食品”。检测对象规范表述示例:序 号 检测 对象 项目/参数 领域代码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说明 备注 序号 名称 1 食品 1 菌落总数 010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2-2022 认 可 说 明 编号:CNAS-EL-03:2023 第 2 页 共 8 页 发布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实施日期:2023 年 9 月 1 日 2 灰分 022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4-2016 2 家用电器 1 静电放电抗扰度 12060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 2 部分:抗扰度 GB 4343.2-2020 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120603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 2 部分:抗扰度 GB 4343.2-2020 3 浪涌(冲击)抗扰度 120604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 2 部分:抗扰度 GB 4343.2-2020 4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120605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 2 部分:抗扰度 GB 4343.2-20
5、20 5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 120607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 2 部分:抗扰度 GB 4343.2-2020 3.1.2 适用时,可将检测对象分类后再具体表述。如建工领域可分为水泥及胶凝材料、钢材、外加剂、墙体材料、饰面材料/瓦及石材、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室内环境及材料有害物质、建筑门窗、塑料管材管件、水暖配件、保温材料、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及土工等。3.23.2 检测检测项目项目/参数参数 3.2.1“检测项目”指检测活动所针对的产品属性,可包含若干参数。该栏目不应填写为检测对象。3.2.2 通常情况下,方法标准应明确表述涉及的检测项目/参数,不应笼统的
6、表述为“全部/部分项目/参数”。为避免歧义,通常情况下,检测项目/参数不应用缩写表述(如英文缩写)。参见本文第 3.1.1 条款中规范表述的示例。3.2.3 成系列标准的通用要求含检测方法时,通用要求应表述在能力范围中。如果系列标准的通用要求中规定的检测项目/参数能够代表系列产品的检测内容,原则上应将通用要求的检测项目/参数展开表述,通常展开到标准的第一层即可,需要时应在“说明”栏中填写限制范围。为避免重复,系列标准中具体产品对应的“项目/参数”栏内可填写“全部项目/参数”或“部分项目/参数”;当表述为“部分参数/项目”时,“说明”栏应明确“只测”或“不测”的内容。3.2.4 实验室制定的方法、非标准方法以及含检测方法的认证标准对应的项目/参数应明确表述,不应填写“全部/部分项目/参数”。认 可 说 明 编号:CNAS-EL-03:2023 第 3 页 共 8 页 发布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实施日期:2023 年 9 月 1 日 3.2.5 不具备能力的项目/参数不应申请认可,如不具备能力委托其他机构检测的项目/参数(分包)不应填写在能力范围中。3.3 3.3 检测标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