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22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3 月 22 日 22 时许,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 45省道婺城至兰溪段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水稳拌合站,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一般事故,造成 1 人死亡。3 月 22 日 22 时许,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乾西乡政府、乾西派出所等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并对事故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区政府授权,成立了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乾西乡政府、乾西派出所等有关部
2、门(单位)人员组成的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22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名单见附件),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经事故调查组认真分析讨论,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整改措施及建议(一)湖北中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认真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和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本质上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二)施工单位中天路桥有限公司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三)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交通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