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钢中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3 月 24 日 10 时 40 分左右,武钢中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烧结分厂环冷三作业区更换皮带的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28.46 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号)等有关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了武汉市“3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
2、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有关单位、合约关系及设备情况(一)单位情况(一)单位情况1.1.武钢中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中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中武钢中冶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7MA4L0L8F4A91420107MA4L0L8F4A。武钢中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融鑫事业部(以下简称“武钢中冶融鑫事业部”)为武钢中冶的直属事业部,由武汉
3、钢实融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实融鑫”)于 2019 年底划转而来,主要负责钢铁铸件、冶金专用设备及金属结构制造等业务。2.2.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有限武钢有限”),统一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Q8JQX591420100MA4KQ8JQX5。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以下简称“武钢有限炼铁厂”)为武钢有限的直属厂,主要负责烧结矿、制钢生铁和铸造生铁的生产。(二)合约关系(二)合约关系2019 年 1 月 1 日,武钢有限炼铁厂与钢实融鑫签订了武钢有限炼铁厂部分岗位操作、硫化作业、积料清理及临时用工合同书(编号:WG
4、SC-AA02-2019-005),合同有效期 1 年。协力内容:烧结分厂区域一、二原料及一、二、三烧皮带点检维护、全厂钢丝皮带更换及日常的处理修补,部分岗位操作、硫化作业、积料清理及临时用工等。合同约定,甲方负责告知乙方本单位有关工作标准、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其落实情况;乙方负责武钢有限炼铁厂烧结分厂皮带更换及日常的处理修补等内容,并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2019 年 12 月 31 日,武钢有限炼铁厂与武钢中冶签订了生产协力项目临时协议书,约定双方按照原合同(编号:WGSC-AA02-2019-005)继续履约,直到正式新合同签订为止,截至事发时未签订新合同。事
5、发的“一筛-3”皮带更换属于协力合同内容“一、二、三烧皮带的日常修补”中的细分项目。(三)事故设备(三)事故设备造成亡人事故的设备为“一筛-3”皮带机,负责给 4#、5#高炉供料,皮带的运行轨道长 104.6 米,宽 1.2 米,防尘罩底部与皮带运行轨道所在平面的距离约 4 厘米。“一筛-3”皮带机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信息报送情况2020 年 3 月,根据协力合同内容和定修计划,武钢中冶融鑫事业部拟对武钢有限炼铁厂烧结分厂环冷三作业区“一筛-3”等 7 条皮带实施更换。3 月 22 日,武钢中冶融鑫事业部生产经营室主任任大鹏、硫化区作业长程洪生联系武钢有限炼铁厂烧结分厂硫化作业区作业长王照
6、和硫化班班长张勇,沟通协助“一筛-3”和“二筛-3”两条皮带的更换。3 月 23 日,张勇安排好皮带更换的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王照同意协助更换。3 月 24 日 9 时左右,武钢中冶融鑫事业部硫化班副班长彭继(检修方现场负责人)办理了“一筛-3”等 7 条皮带的作业工票手续,并将工票手续交给 9 时 30 分左右到达“一筛-3”皮带更换作业现场的武钢有限炼铁厂烧结分厂硫化作业区硫化班班长张勇和硫化工姚磊等 6 人,同时安排武钢中冶融鑫事业部王春红办理停电手续。姚磊等人在作业工票上签字确认后开始做相关准备工作,彭继随后离开“一筛-3”皮带现场。10 时 37分左右,因检修需要,三烧车间将烧结料排空,三烧车间中控室向高炉分厂中控室反馈该情况后,高炉分厂中控室撤掉了 4#高炉 409 皮带的料线信号,由于上下游设备处于联锁状态,“一筛-3”皮带机同步停机(此时停电手续尚未办理)。姚磊看到皮带停止运转后,随即攀爬到尾轮与防尘罩之间的皮带上开始作业。10 时 40 分左右,三烧车间中控室操作工徐鹏发现电脑显示器上皮带运转信号缺失但未显示故障状态,于是重新启动“一筛-3”皮带机,导致姚磊被卡入皮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