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朱白村孙家 30 号民房“12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2 月 4 日 23 时 09 分,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朱白村孙家 30 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 1 人死亡。过火面积约 30 平方米。事故发生后,杭州市常务副市长柯吉欣就该起民房火灾事故作出批示:把民房消防安全作为专项的重点。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规定,2022 年 12 月 6 日,临安区成立了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纪委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以及昌化镇政府派员组成的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朱白村孙家 30 号民房“124”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
2、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现场勘查、物证检验、监控视频分析、模拟实验、专家论证、资料调阅、人员问询等措施,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查清了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经调查认定,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朱白村孙家 30 号民房发生火灾事故是一起普通民房火灾事故。一、起火建筑情况(一)建筑概况。(一)建筑概况。孙家 30 号民房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朱白村。户主孙某红
3、(女,58 岁,杭州临安人,身份证号3*0),房屋建成于 90 年代初,总建筑面积为200 平方米。该建筑内无消防设施、器材。该建筑南邻山地、北邻房前空地、西邻民房、东邻民房。(二)建筑居住情况。(二)建筑居住情况。平常房屋居住者为孙某红(户主,女,58 岁,杭州临安人,身份证号3*0)、戴某花(户主母亲,女,95岁,杭州临安人,身份证号 3*1)。孙某红(死者)平时睡在该建筑的二楼北侧房间。二、接处警情况、扑救情况和善后处理情况(一)接处警情况。(一)接处警情况。2022 年 12 月 4 日 23 时 09 分,临安分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朱白村孙家一居民房发生火警。接警
4、后,临安分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临安站、昌化专职队、於潜专职队、清凉峰专职队共 4 个消防站 7 辆车 44 人赶赴现场处置。23 时 30 分,昌化专职队到场,立即组织扑救工作;23 时 46 分,清凉峰专职队到场;23 时 58 分,於潜专职队到场;00 时 12 分,火势得到控制;00 时 13 分,临安站到场;00 时 32 分,火灾被扑灭。(二)扑救情况。(二)扑救情况。23 时 30 分昌化专职队到场,23 时 46 分清凉峰专职队到场,23 时 58 分於潜专职队到场,00 时 13 分临安站到场。现场为二层民房起火,两人被困,过火面积约 30 平方米,燃烧物质为家具及杂物等。昌化专职
5、队到场后,直接铺设一路干线出一支水枪从正大门对一层屋内进行火势打击,另一支水枪绕房屋背面从窗户打击火势。待火势控制后,第一时间在一层通往二层楼梯架设六米拉梯,使内攻人员到达二楼开展内攻和搜救,最后在二楼卫生间发现被困人员孙某红,并第一时间将被困人员救出交与医护人员。0 时 12 分,火势得到控制,00 时 32 分现场火势已基本熄灭,00 时 33 分战斗结束,01 时 12 分撤回。事故造成1人死亡。(三)事故善后处置情况。(三)事故善后处置情况。此次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孙某红;性别:女;年龄:58岁;户籍地:杭州临安;身份证号:3*0;住址: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朱白村孙家 30 号民房。
6、事故发生后,临安区政府、昌化镇政府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昌化镇立即组织成立了善后处置组,派专人前往医院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并与遇难者家属逐一对接,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全力稳定家属情绪,确保善后事宜有序处置。三、火灾原因认定和事故原因分析(一)起火时间认定。(一)起火时间认定。1.1.20222022 年年 1212 月月 4 4 日日 2323 时时 0909 分,临安区分指挥中心接到分,临安区分指挥中心接到第一个报警电话。第一个报警电话。2.2.调取临安区昌化供电所后台数据显示调取临安区昌化供电所后台数据显示,20222022 年年 1212 月月 4 4日日 2323 时时 0000 分后无相关用电数据。分后无相关用电数据。3.3.调取孙某青、孙某强、孙某安、潘某萍相关人员询问笔调取孙某青、孙某强、孙某安、潘某萍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根据询问笔录,均在录,根据询问笔录,均在 2323 时左右听见响声,发现房子着火。时左右听见响声,发现房子着火。综合报警时间、现场勘验、询问笔录和火势发展状况分析,认定起火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4 日 22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