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安市叶集区双红停车服务有限公司“60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6 月 4 日 16 时 26 分左右,六安市叶集区双红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内一辆平头半挂牵引车发生火灾,造成一人烧伤,一辆半挂牵引车严重烧损。直接经济损失 90 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由区应急局牵头成立六安市叶集区双红停车服务有限公司“604”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叶安办202031 号),调查组由区应急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姚李镇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对事故进行调查。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2、,展开了事故调查。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一)事故发生单位1、冯某龙维修部,经营者:冯某龙(男,55 岁,身份证号:342423*2377,叶集区洪集镇塘畈村*组人),是未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办理注册的一家个体经营户,经营场所:2019 年 4 月 1 日租赁六安市叶集区双红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30平方左右的砖墙防火夹心板房负责经营汽车修理、充气、补胎、电焊
3、氧焊、维修电路等项目,平时其妻子协助其工作。冯某龙和双红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签有租赁经营合同,明确了双方就安全生产、经营过程等方面的责任。事故发生后,冯某龙送转至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入住治疗,经诊断多个部位烧伤,述及的烧伤至少有一处三度烧伤,体表大于 90%的烧伤,血容量不足性休克。2、六安市叶集区双红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的出租方,位于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合六叶高速姚李下道口南侧,占地面积 37 亩(协议租赁姚李镇双红村南寨村民组的土地,期限 20 年,10 万元/年,5 年一付),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许可货运站经营,2017 年 8 月 7
4、 日办理的公司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停车及相关配套服务,法定代表人郑某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P7C;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壹佰万元整;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停车服务,汽车配件销售。股东 4 人,郑某元、卢某平、王某喜、陶某平分别持有 25%的股份。(二)起火车辆情况(二)起火车辆情况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码:皖 NA32*,挂车号码:NZ5*,机动车所有人:六安天安达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主:刘某林,男,汉族,安徽省霍邱县姚李镇付冲村*组,身份证号码:342423197*9207X,联系电话:186*0929。(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勘查认定情
5、况(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勘查认定情况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移交了火灾事故认定书(叶消火重认字【2020】第 0001 号),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是2020 年 6 月 4 日 16 时 26 分许,起火部位位于半挂牵引车底部,起火点位于半挂牵引车底部前板及后板鹅脖处,起火原因系冯某龙在进行车辆维修时操作不慎引发火灾。主要证据:询问笔录 5 份,火灾现场勘验笔录1 份,监控视频 8 段,现场照片 204 张。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治情况2020 年 6 月 4 日上午 10 时许驾驶员刘某林,电话联系电焊维修部的冯某龙为其驾驶的皖 NA32*挂 NZ5*大货车加固油箱背带装置,由于当
6、天其业务较多,当时地面温度高达 40 多度,冯某龙直至下午 3 时许才为其维修加固,16 时 26 分左右,冯某龙在进行油箱背带加固作业时,由于切割作业点位于挂车底部油箱的上方,切割产生的高温且带有明火的焊渣,直接溅落在挂车底部的油箱上,造成轰燃引发火灾,导致冯某龙烧伤。事故发生后,停车场负责人郑某元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施救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16 时 27 分左右,叶集区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随后赶来的 120 急救车将冯某龙送往六安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入院简单处置后建议转至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三、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冯某龙在加固油箱背带时,切割的焊花洒落在油箱上产生高温造成轰燃引发火灾,导致冯某龙烧伤。(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冯某龙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违法违规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在储有少量柴油的油箱边进行氧焊切割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未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重违反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在作业前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2、六安市叶集区双红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