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瞒报事故2022 年 3 月 2 日,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以下简称利民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 8 人死亡、1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369 万元。事故发生后,利民煤矿采用违法转运遇难者遗体、销毁证据等方式瞒报事故。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利民煤矿隶属于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盛集团公司),民营企业,为兼并重组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45 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二、事故直接原因事故地点 9 号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未采取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危险,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
2、利民煤矿。一是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力,出现突出预兆一是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力,出现突出预兆后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二是隐瞒后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二是隐瞒 7 7 号煤层开采逃避监管,号煤层开采逃避监管,设置设置 3 3 个隐蔽出入口,布置个隐蔽出入口,布置 1212 个掘进作业点。三是通风管理混个掘进作业点。三是通风管理混乱,在回风斜井延伸巷掘进工作面揭煤前未设置防突风门,突乱,在回风斜井延伸巷掘进工作面揭煤前未设置防突风门,突出后瓦斯逆流波及井下全部巷道,造成伤亡扩大。四是安全生出后瓦斯逆流波及井下全部巷道,造成伤亡扩大。四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书面任命的五职矿长与实际负责的矿长不产管理机
3、构不健全,书面任命的五职矿长与实际负责的矿长不一致。五是一致。五是 7 7 号煤层隐蔽区监测监控系统不上传,人为移动、号煤层隐蔽区监测监控系统不上传,人为移动、包裹井下甲烷传感器。包裹井下甲烷传感器。2.强盛集团公司。一是指挥煤矿违规布置一是指挥煤矿违规布置 7 7 号煤层隐蔽作号煤层隐蔽作业区域。二是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对所属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业区域。二是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对所属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等不审查、不把关。等不审查、不把关。对所属煤矿检查避重就轻,对防突措施不落实等重大隐患不纠正、不制止。三是决策并组织瞒报。三是决策并组织瞒报。组织公司和煤矿有关人员非法转运遇难者遗体、销毁相关记录等方
4、式瞒报事故。3.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是流长乡党委政府落实监管责一是流长乡党委政府落实监管责任不力,未能发现煤矿入井人数多、有大量煤炭出井等问题。任不力,未能发现煤矿入井人数多、有大量煤炭出井等问题。二是清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二是清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位,“打非治违打非治违”工作推动不力,巡查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不到工作推动不力,巡查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人参与事故瞒报。三是清镇市自位,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人参与事故瞒报。三是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未及时组织实施煤矿储量动态管理。四是清镇市委市然资源局未及时组织实施煤矿
5、储量动态管理。四是清镇市委市政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对煤矿安全监管队伍政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对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帮助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帮助煤矿瞒报事故。五是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煤矿瞒报事故。五是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有差距,对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够。六有差距,对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够。六是贵阳市人民政府对煤矿属于高危行业认识不足,对煤矿安全是贵阳市人民政府对煤矿属于高危行业认识不足,对煤矿安全工作部署及监督检查不力。工作部署
6、及监督检查不力。四、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认定,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共对 74 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强盛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利民煤矿总经理(法人)、矿长,贵州顺康安达非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法人,贵州腾安达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股东等 26 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清镇市原副市长、清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原副局长、煤炭科原负责人等 4 人以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强盛集团公司董事长、法人、总工程师、通防部部长、安监部部长、利民煤矿机电副总工程师等 6 人建议撤销执业资格,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强盛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利民煤矿采掘副总工程师、原矿长、原总工程师等17 人实施行政处罚、吊销执业资格;对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处处长、清镇市流长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原站长等2 名责任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对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市长,政协副主席(清镇市委书记),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清镇市市长、常务副市长,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清镇市流长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