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康市玉林混凝土有限公司“5.1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5 月 10 日,永康市玉林混凝土有限公司拌和楼一楼生产车间,在检修、清理污水处理系统的砂石分离机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6 万元。当日 13 时 11 分,永康市应急管理局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救援,16 时 10 分救援结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3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市
2、检察院参加,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经过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材料、聘请专家分析研究,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事故调查组认定:永康市玉林混凝土有限公司“5.10”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违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而引发的一般机械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有关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5 月 10 日上午,永康市玉林混凝土有限公司对拌和楼一楼的污水处理系统的砂石分离机
3、进行拆除、更换振动筛作业。8 时 10 分,副总经理卢政平关闭车库大门,禁止车辆进入。8 时 13 分,机修班组负责人汪安明关闭设备电源,设备停止运转之后,带着机修班组另外 4 名人员与设备厂家的技术人员一同对砂石分离机振动筛进行拆除作业。9 时 20 分,振动筛从砂石分离机上被拆除,并被吊车吊出车间。9 时 22 分,汪安明开启设备电源,设备运转。由于砂石分离机被拆除振动筛后,下部仓体及回砂螺旋裸露在外部,同时也有大量长时间淤积形成的固化砂浆暴露出来,在安装新振动筛之前必须进行清理。汪安明将清理的要求告诉生产经理万华南,由其安排清理班组人员进行清理。9 时 25 分,清理班组人员陆续和机修班
4、组人员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清理作业。10 时 30 分许,清理人员停止作业下班就餐。12 时 50 分,设备厂家的技术人员李闯闯来到车间准备下午的安装工作,同时清理班组负责人郑福华,清理工朱金全、朱品旺回到车间继续清理,12 时 59 分10 秒,朱金全在清理完地面污水沟后,爬上砂石分离机,在设备上滑落仓体,左脚被旋转的回砂螺旋带入。朱金全大声呼救后,在场的郑福华试图将其拖拽上来,但未能成功。12 时 59分 37 秒,李闯闯关闭设备。此时朱金全全身已经被回砂螺旋带入仓体,腿部被绞挤在回砂螺旋管道狭窄处。13 时 05 分,赶到现场的副总经理卢政平拨打了“119”救援电话,13 时 0
5、7 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二)救援情况(二)救援情况13 时 14 分,石柱专职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13 是 21 分金马路站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共 2 车 14 人。13 时 26 分,“120”急救医生到达现场。救援人员立即对被困人员采取防护措施,随后开展对机器上方的横杆进行切割,因横杆较厚,切割工作实施缓慢,13 时 40 分,联系指挥中心请求华夏路站抢险救援车进行增援,14 时 10 分华夏路站 1 车 7 人到场。14 时 20 分切割完毕,使用液压顶杆、扩张钳扩张内部空间,同时清理机器内积水,但被困人员腿部卡在机器内,无法救出,机器内工作部件较重,无法用人力抬起,期间现场急
6、救医生对被困人员采取输液补充体液。最后在拆除回砂螺旋后,使用抢险救援车吊机对机器部件进行分离,于 16 时 10 分将人员救出。16 时 26分,送到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三)死者基本情况(三)死者基本情况朱金全,男,汉族,户籍地址为浙江省缙云县大源镇*村人,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入职永康市玉林混凝土有限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清理辅助工作。(四)善后处理情况(四)善后处理情况2022 年 5 月 11 日,永康市玉林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签署调解协议。(五)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五)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永康市玉林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林混凝土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凌玉林,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784666182568X,注册资本12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永康市石柱镇石柱村永安路 13号,经营范围为道路货运经营;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加工、销售。卢政平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共有员工 110 名,设兼职安全员 2 名。事故发生的石柱镇阳山工业区拌和楼为玉林混凝土公司技改迁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