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进路、黑龙江路路口交通疏解养护改善项目“1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11 月 1 日 15 时 20 分左右,位于前进路与黑龙江路交叉口附近,在污水管线迁改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名作业人员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号)规定,昆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前进路、黑龙江路路口交通疏解养护改善项目“1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国企工委副书记、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组员为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相关人员,并邀请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
2、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及协议签订情况(一)工程及协议签订情况2018 年 11 月 19 日,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了苏州市轨道交通 S1 线工程交通疏解养护改善工程 S1-JTST 标段,主要施工范围:S1 线全线(主施工期、附属期)施工引起的市政道路临时改线、疏解便道便桥、围挡、施工期间临时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灯等)、管线沟槽等恢复、雨污水管临时迁改、施工期昆山段交通协管,涉及市政道路:前进路等
3、相关道路。2019 年 8 月 10 日,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昆山市鑫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苏州市轨道交通 S1 线工程交通疏解养护改善项目,站点名称:黑龙江路站+青阳路站),约定由昆山市鑫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 S1线黑龙江路站+青阳路站土方开挖、路基、砼基层、雨污水管道施工,工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价 10409294 元。双方同时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明确了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苏州市轨交 S1 线工程交通疏解养护改善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经理杨凯具体负责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效益的总协调与管理,由项目安质
4、部部长马广明负责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安全员为陈宇舟。昆山市鑫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命汤善春为该项目负责人,吴书东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宋君为施工现场安全员。(二)事故单位情况(二)事故单位情况专业分包单位:昆山市鑫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昆山开发区环娄路 297 号 2 号房、3 号房,法定代表人:管春弟,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31 日,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交通工程、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总承包;非开挖管道工程、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环保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装潢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钢构件制
5、作;市政管网的养护及疏通;道路、桥梁的养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河道清理工程;工程测绘、不动产测绘;物业管理;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国内劳务派遣);垃圾清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标识标牌的设计、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 安许证字2008050197,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27 日。总包单位: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昆山市古城中
6、路 335 号,法定代表人:刘坤,成立日期:1997 年 7 月 8 日,经营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码头工程、场站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非爆破性拆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航道工程、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市政道路养护工程、桥梁养护工程、桥梁结构物加固工程、公路机电工程、环保工程、城市供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交通工程项目咨询、交通工程监理服务;机械设备的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公路、市政道路和桥梁的设计;工程建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 安许证字2005170010,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至 2019 年 11 月25 日。(三)项目安全管理情况(三)项目安全管理情况1.1.昆山市鑫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开昆山市鑫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技术交底书,并于工安全技术交底书,并于 20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