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康市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 2.28 物体打击责任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2 月 28 日 7 时 30 分许,永康市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名装配工死亡。死者:王红艳,女,汉族,湖北省利川市柏杨坝镇*村人,年龄 29 岁,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31.5 万元。当日接到报案后,根据市政府授权立即牵头成立由市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委、总工会相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材料和分析研究,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4 月 30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2、代码 9133078471252526XP(1/1),办公地址设在浙江省永康市花街镇黄园村 330 国道旁,法定代表人黄雨,实际负责人是黄琍,性别:女,年龄:52 岁,是黄雨的姐姐,注册资本玖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木竹制品制造、销售(具体经营项目详见浙江省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防火门、防撬门、窗门、健身器材、铝合金门窗、铝型材等。死者王红艳在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做装配工作。二、事故发生经过2017 年 2 月 28 日 7 时 30 分许,刘德军和妻子王红艳在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的装配车间装配防火门,刘德军把没安装好锁芯的防火门背到车间空地,让王红艳把锁芯安装上,然后刘德军再把安装好的防火门背到
3、另处放置,在刘德军把安装好的防火门背到另一处安放过程中,突然听到响声后便发现妻子王红艳身体被两樘防火门砸压,刘德军立即叫来其他员工组织施救,将王红艳救出后送至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因被防火门砸压产生急性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资料,发生事故的防火门长 2300mm,宽1000mm,厚 80mm,材料主要由冷轧钢板和防火膨胀密封件构成,每樘防火门重约 75KG。三、事故原因分析(一)(一)直接原因直接原因装配工王红艳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技能缺乏,自我防范意识不强,身体被两樘防火门砸压产生急性呼吸循环衰竭,造成死亡。(二)(二)间接原因间接原因1、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
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依法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且未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琍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四、事故性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一)王红艳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自我防范意(一)王红艳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自我防范意识不强,身体被两樘防火门砸压产生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是导识不强,身体被两樘防火门砸压产生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直接责任。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直接
5、责任。因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二)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依法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且未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本次事故发生,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三)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琍未认真履行(三)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琍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生
6、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黄琍实施行政处罚。六、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一)永康市安监局已于(一)永康市安监局已于 3 3 月月 6 6 日依法责令浙江隆泰门业日依法责令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进行整改,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永)安监有限公司进行整改,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永)安监管责改管责改201720174 4 号)。号)。该公司已邀请中介服务机构专家进行整改指导,制订整改方案开展整改落实。(二)浙江隆泰门业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认真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三)花街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三)花街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党政同责”的职责,督促辖区内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的职责,督促辖区内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