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丽水 500KV 万象瓯海线路送出工程“84”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8 月 4 日 18 时 30 分许,由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总承包、浙江恒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基础施工的丽水500KV 万象瓯海线路送出工程,在位于莲都区联城街道坑口村的 1 号铁塔 A 腿基座基坑进行抽排水作业时,1 名施工人员因一氧化碳中毒晕倒坑底,因施救不当又造成 4 名施救人员陆续中毒,2 人当天死亡,3 人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丽水市及莲都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王永康书记、黄志平市长、朱晨副书记、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林健东等市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同时副市长陈重带领市安监、卫生等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医
2、院指导抢救,并在医院召开事故分析会议,紧急部署救援工作。莲都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监察局、总工会、法制办、联城街道等单位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迅速开展事故调查。8 月 7 日 19 时,又 1 名住院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等级由一般事故上升为较大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10 号),丽水市人民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公安局、发改委、总工会等单位参加,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
3、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丽水 500KV 万象瓯海线路送出工程(分包合同称“浙南特高压站 500KV 送出工程”),线路全长 21.5 公里,项目动态投资估算 11574 万元。该工程起点为新建的 1000 千伏浙南特高压站,终点为万象至瓯海双回线路开断点,共有 11 个铁塔基础(招标及合同签订为 12 个
4、,后来设计变更为 11 个),该工程是浙北-福州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的配套工程,工程建设后可满足向温州供电并兼顾浙西地区的需要,为特高压浙北-福州送电线路提供支撑。(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住所杭州市庆春东路 77 号,法定代表人俞成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原电监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承装 1 级、承修 1 级、承试 1 级)。承包工程后成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共 9 人,其中项目经理陈加炳、项目副经理潘根友、项目安全员杭春波。2.基础工程分包单位:浙江恒越建设
5、工程有限公司,住所金华市宾虹路 131 号 3 楼西面,法定代表人张国强,总经理张浩,注册资本 6200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主要从事建筑、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等施工,管理人员约 50 名。分包单位成立了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包志荣、项目副经理张秋南、安全员张武尧、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潘俊平。3.项目监理单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解放街 18 号铭扬大厦 901 室,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张永明,注册资本 900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
6、级资质。承包工程后成立监理项目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双峰、安全监理工程师王卫华。(三)合同签订情况(三)合同签订情况1.工程施工合同:丽水 500KV 万象瓯海线路送出工程是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根据“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的原则,以招投标的形式发包给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双方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签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约价 13914202 元,施工期限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28 日。2.工程监理合同: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与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8 日签订输变电工程监理合同,将浙江丽水 500KV 万象瓯海线路送出工程委托给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理,合同价格暂定 510348 元。3.工程分包合同:经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分包商资质审查合格,报浙江省电力公司丽水 500KV 万象瓯海线路送出工程业主项目部审核同意后,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通过邀请招标,将丽水 500KV 万象瓯海线路基础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专业分包给浙江恒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双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施工合同造价 4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