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都县商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518”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5 月 18 日 9 时 32 分,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污水管网西泵站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 2 人死亡。商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及时成立了有关人员组成的“518”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
2、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商都县七台镇给排水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于 2020年 11 月 24 日依法进行了招投标,2021 年 2 月 5 日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2021 年 11 月 30 日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二)事故单位概况(二)事故单位概况1.商都县商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2002 年 3 月 19 日;法定代表人:魏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肆仟壹百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住所
3、: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生态广场南。2.内蒙古康之家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10 日;法定代表人:孙某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壹百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材、装饰装修材料、五金机电、商砼、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硬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等;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神舟建材城西门 19号。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1.1.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经过商都县七台镇给排水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于商都县七台镇给排水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于 2022021 1年年 1111 月月 3030 日通过验收并开始试运行
4、。日通过验收并开始试运行。2022 年 3 月底内蒙古康之家建材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远程数据监控发现商都县七台镇西泵站出现故障,有一台预制泵需更换,该预制泵在保修期内(保修期 1 年)。2022 年 5 月 9 日王某(无单位,平时打零工)和内蒙古康之家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承揽泵站维修协议。5 月 18 日上午8 时多杨某、常某(死者 1)、任某某(死者 2)到达污水西泵站现场(王某去购买安全带未到现场),此时泵站井盖打开着并配有雨鞋、防水裤、安全绳、安全帽。约 9 时 20 分 3 人穿戴好防护用品开始下井作业,常某(死者 1)先下的井,接着任某某(死者 2)下井,杨某最后下井。下井后施工不久,
5、常某出现呼吸不畅抽搐现象,杨某和任某某立即将常某搀扶到水泵平台处给常某系上安全绳,任某某扶着常某防止跌到污水中,让杨某上去打电话联系人,杨某到达地面后感觉呼吸困难,缓了口气后电话通知了王某(当时在集宁)有一个人晕倒。然后到井口呼喊任某某,无人应答。之后又通知王某两个人都无应答。杨某在井口拽着安全绳,过了一会来了两个人接过安全绳,此时杨某的意识开始模糊。2.2.事故救援情况事故救援情况王某约王某约 9 9 时时 3030 分接到杨某电话,当时人在集宁,接到电话分接到杨某电话,当时人在集宁,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主管部门住建局进行报警。后立即通知主管部门住建局进行报警。随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
6、场后,两名伤者已经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通过查看相关材料,对该事故询问笔录的甄别和对事故现场的详细勘查等,得出如下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1.1.常某、任某某在未检测泵筒内气体成分,盲目进入井内常某、任某某在未检测泵筒内气体成分,盲目进入井内作业,由于泵筒内硫化氢气体严重超标,导致硫化氢中毒死亡。作业,由于泵筒内硫化氢气体严重超标,导致硫化氢中毒死亡。(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作业前未按有限空间作业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作业人作业前未按有限空间作业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认识不足。员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认识不足。2.2.违反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作业前未开具有限空间作违反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作业前未开具有限空间作业票,进入泵筒前未对泵筒内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业票,进入泵筒前未对泵筒内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3.3.违反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没有监护人。违反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没有监护人。4.4.安全防护不到位,未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安全防护不到位,未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