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黄金粒玉米收购站“515”一般淹埋事故调查处理报告2019 年 5 月 15 日 14 时,法库县丁家房镇沈阳黄金粒玉米收购站发生一起粮食淹埋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县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做好遇难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处置工作,并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局、县监察委、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及查阅资料,经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
2、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沈阳黄金粒玉米收购站位于法库县丁家房镇西丁家村,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刘延军,营业执照注册号:210124100048435,经营范围:粮食收购。法库县粮食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授予经营单位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收购许可证编号:01401580,有效期:2018 年 6 月 8 日至 2021 年 6 月 7 日。该公司现有工人 1 名,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事故发生前已有近 2 年未进行粮食收购业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二)死者情况(二)死者情况死者:高超,男,汉
3、族,1962 年 1 月 22 日出生,住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强工二街 18-1 号 5-2-1。事故发生前,高超不是沈阳黄金粒玉米收购站正式职工。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2019 年 5 月 15 日,高超、高凯兄弟两人准备将沈阳黄金粒玉米收购站 1 号粮仓内玉米导出。当天,高凯从当地雇佣毕海亮驾驶运输车辆,上午 11 点多开始从仓内向外导出玉米,在向外导出一车玉米后,发现粮仓底部出粮口卡住一把铁锹,高超找来毕征洪。毕征洪中午 12 时到达玉米收购站,等了 40 多分钟后,按照高超的安排,毕征洪从 1 号玉米仓侧面上部入口进入玉米仓内,进入仓内后,由于仓内底部还有很多玉米,运输机也没有停止运转
4、,根本看不到铁锹,就爬出了玉米仓和高超说:“玉米太多,铁锹弄不出来”,高超就爬进仓内,紧了一下鞋带,没系安全带,也没拉安全绳,让毕征洪站在高处拿着铁钩,高超一只手拉着铁钩,就下到仓底。刚到底部,就被向下流动的玉米带了进去,逐渐将高超淹埋,毕征洪拿着的铁钩也脱了手。毕征洪看到高超被玉米淹埋,就立即出仓喊人,高凯和毕海亮听到毕征洪的喊声,就马上关闭了运输机,高凯给玉米收购站投资人刘延军打了电话,二人就从玉米仓侧口爬进仓内。高凯、毕征洪和毕海亮三人开始营救高超,由于高超一支手臂还露在外面,三人就向上拉拽高超,并清理压埋的玉米,由于玉米流动性很大,玉米随着清理随着向下流动,高超身体其他部位始终没有露出
5、来,此时三人的呼喊,高超尚能通过手部回应,救了十多分钟,进展也不大,高超渐渐地也没有了反应。刘延军回到收购站后,看到营救困难,就拨打了 119 救援电话,又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毕海亮拨打了 110 报警电话。消防队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其他人都撤了出来,拉上了警戒绳,由消防队员进行营救,大约 40 分钟左右,高超被救了出来,身体已没有任何反应,面色灰白,口鼻处有血迹。经 120 医生心电图检测,已无生命体征,心跳停止,宣布死亡。三、事故原因及性质(一)事故原因(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沈阳黄金粒玉米收购站作业人员高超,缺乏安全防护意识,在粮仓内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佩戴粮仓内已设置的安全绳
6、,也未采取其他有效安全措施,盲目进入正在向外倒粮的粮仓底部进行作业,被流动的玉米将身体淹埋,窒息死亡,是发生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2.间接原因间接原因(1 1)沈阳黄金粒玉米收购站主体责任不落实。)沈阳黄金粒玉米收购站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上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未对从业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督促检查,没有及时制止人员冒险作业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是发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2)沈阳黄金粒玉米收购站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未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导致事故发生,是发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二)事故性质(二)事故性质调查组经调查分析并认定,这起粮食淹埋事故是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根据调查事实,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提出如下处理建议:1.1.高超。高超。作为现场作业人员,在粮仓内作业不佩戴安全绳,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