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达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4.11”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4月11日在如皋市长江镇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事故导致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28万元。此次事故中的桥式起重机由中铁山桥公司提供,并租借给达兴分公司使用。事故发生时,该桥式起重机正用于将一根平躺的工形杆件吊运至水平胎架上。在操作过程中,由于违规作业,当工件处于吊装状态时操作员误操作引发杆件侧翻挤压了一名地面作业人员。这起事故发生后迅速引起当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成立了多部门联合调查组,深入查勘现场并进行技术分析,明确了涉事起重机的使用和维保信息及其最近一次合格检验记录等内容,最后确认违章操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汕头市达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4.11”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所有存在类似生产流程及设备使用情况的企业单位,特别是从事桥梁建筑和其他大型钢结构制造加工的工厂或企业,在这些环境中广泛使用起重设备来进行重型物料和构件装卸、堆放等任务。同时,它还对承担此类起重设备租赁服务的机构以及负责设备日常运营管理的企业有借鉴意义。该文件提供的经验和教训提醒着相关领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培训,以确保安全生产环境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