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航绿色电源科技孵化中心业务用房一期15 号厂房项目“6.4”坍塌亡人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6 月 4 日 8 时 10 分左右,常州中庆建设有限公司在对承建的中航绿色电源科技孵化中心业务用房一期 Y15 号厂房东侧外墙涂料修补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事故造成 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85 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8 年 6 月 6 日,组成了由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监察委、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总工会、人社局和开发区规建局相关人员参加的“64”坍塌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
2、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一)事故发生单位1.名称:常州中庆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庆公司)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3.住所:常州市金坛区华兴路 133 号4.法定代表人:袁小洪5.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等。6
3、.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 安许证字2016042005-17.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8.运营情况:中庆公司于 2015 年 8 月成立,现有行政人员11 人,在建项目施工人员 300 余人,2017 年产值 2000 万元。(二)事故相关单位(二)事故相关单位1.建设单位: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工程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常州市金坛区明湖路399 号,法定代表人:周胜,该公司为江苏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承担江苏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资产管理。2.2.监理单位:常州凯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联监理单
4、位:常州凯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路669669 号,法定代表人:于秋阳。号,法定代表人:于秋阳。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等;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三)工程建设情况(三)工程建设情况中航绿色电源科技孵化中心业务用房一期 Y15 号厂房项目(以下简称中航 15 号厂房),先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建设手续。2017 年 3 月 27 日,华科工程公司与中标的凯联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
5、合同,委托凯联公司对中航绿色电源科技孵化中心业务用房一期 Y11-Y15 号房土建、水电、装修、设备安装、安全测试车间、室外附属工程、雨污水等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该项目的所有施工实施监理。项目总监:朱留英。2017 年 8 月 25 日,华科工程公司与中标的中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中航绿色电源科技孵化中心业务用房一期 Y15 号厂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518.5 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地上框架一层,建筑面积 1290 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332 平方米,计划工期:2017 年 6月 8 日2017 年 11 月 29 日。2017 年 6 月 28 日中庆公司组
6、织项目部进场施工。2018 年 5 月 31 日,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及有关单位共同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随后中庆公司组织撤场。项目经理:郑留俊,项目实际负责人:蒋腊庚。(四)事发作业情况(四)事发作业情况1.外墙找补情况因设备安装需要,中航 15 号厂房东墙留有四个预留洞口,蒋腊庚组织施工队伍撤场过程中对该厂房巡查时发现预留洞口周边粉刷好的墙面有裂缝,他没有通知中庆公司和监理便自行安排瓦工班长孙志成带人到现场进行修补。6 月 3 日上午孙志成和辅工李毛团到该工地进行找补作业,蒋腊庚到现场查看后,见进度较慢便又安排周押平(死者)于当日下午到现场作业。2.2.事发作业平台情况事发作业平台情况6 6 月月 3 3 日孙志成和李毛团用工地水电工放在现场的门式脚日孙志成和李毛团用工地水电工放在现场的门式脚手架,自行搭设了两层半作业平台用于作业,后来他们拆了半手架,自行搭设了两层半作业平台用于作业,后来他们拆了半层继续使用。层继续使用。事故发生后为了便于抢救,在场工人拆除了倒塌后已散架的作业平台,经现场勘察,现场留有门架 6 片(其中:4 片长 1.7 米、宽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