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溪市香悦兰城地下室顶板 412 局部下陷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4 月 12 日 5 时许,兰溪市香悦兰城在建项目二期20#楼北侧发生一起消防通道地下室顶板局部下陷事故,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兰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金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兰溪市香悦兰城二期 20#楼北侧消防通道地下室顶板 412 局部下陷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
2、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总工会、兰江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组成,并依规邀请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调查组聘请省级、金华市级建筑领域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委托权威检测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对局部下陷部位开展结构检测。部分项目业主参与监督见证。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开展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专业检测和专家论证等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处置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原因及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有关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一)
3、项目基本情况兰溪市“香悦兰城”项目位于兰溪市丹溪大道以南、上园路以东、宝龙广场以北、丹溪名苑以西,总建筑面积 19.81 万平方米,15-18 层高层共 21 幢,其中一期 16-18 层 11 幢,建筑面积为 10.74 万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2.95 万平方米、地上面积 7.79 万平方米),二期 15-18 层 10 幢,建筑面积为 9.07万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面积 2.69 万平方米、地上面积 6.38万平方米)。项目一期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330781202008140201),二期于 2020 年 9 月 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编号 330781202009090801)。事故发生时,该项目主体完工,正在进行装饰、绿化等工程。(二)事故涉及单位情况(二)事故涉及单位情况1.1.建设单位:金华市新城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建设单位:金华市新城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亮。代表人贺亮。资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二级,证书编号浙开二 0701-2022-2022-0155 号。2.2.勘察单位:浙江恒辉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勘察单位:浙江恒辉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志明。志明。资质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证书编号 B133028205-4/1。3.3.设计单位:
5、金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设计单位:金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学敏。学敏。资质情况: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编号 A133010499-6/1。4.4.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兴龙。表人陈兴龙。资质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233004634。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 安许证字2005070223,许可范围:建筑施工。5.5.土方施工单位:兰溪市凯鑫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土方施工单位:兰溪市凯鑫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顺清。徐顺清。资质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6、三级,证书编号D333028485。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 安许证字2013070874,许可范围:建筑施工。6.6.监理单位:浙江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监理单位:浙江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建根。建根。资质情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E133005719-4/1。(三)工程承揽情况(三)工程承揽情况1.20201.2020 年年 7 7 月,金华市新城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土月,金华市新城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土方施工单位兰溪市凯鑫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土方工程施工合同。方施工单位兰溪市凯鑫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土方工程施工合同。2.20202.2020 年年 7 7 月,金华市新城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设月,金华市新城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设计单位金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图设计合同。计单位金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图设计合同。3.20203.2020 年年 8 8 月,金华市新城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施月,金华市新城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