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威名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31”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时间:2018-03-14 00:00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科发布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字体:大中小2018 年 1 月 31 日 9 时 10 分左右,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 258 号的苏州威名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外场加工基地门口,一辆叉车在进行卸货作业时,发生物体打击一般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宁波杭州湾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新区 110 指挥中心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收集有关情况,并上报新区管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受宁波杭州湾
2、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新区质监分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总工会、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并邀请慈溪市纪律监察委员会、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参加,依法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况(一)事故单位概况(一)事故单位概况苏州威名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名达公司),法定代表人:*伟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60314403J,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整,注册地址为昆山开发区南河路 39 号 4 号房,经营范围:五金机械设备、钢结构夹具制造、销售;电器设备、通风管道设备销售;水电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道路
3、普通货物运输。(二)涉事叉车情况(二)涉事叉车情况涉事叉车由凯傲宝骊(江苏)叉车有限公司制造,叉车牌照为厂内苏 E.M7286,型号 KB30,发动机编号 15096802,底盘编号 1505000900,额定载重量 3000kg,注册登记代码51103205832015070064,注册单位为苏州威名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最近检验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9 日,检验结论为合格,下次检验日期为 2018 年 7 月。(三)事故相关人员情况(三)事故相关人员情况1、*宏伟,男,身份证号 2*0,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青石山村人,威名达公司工作人员,2018 年 1 月进入该公司工作
4、。主要从事现场指挥和货物装卸等辅助性工作。他是本起事故中的现场指挥员和卸货辅工,也是受害人。2、*微,男,身份证号 2*7,吉林省双辽市双山镇三合村人,威名达公司工作人员,2018 年 1 月进入该公司工作。主要从事叉车作业工作。持有叉车司机作业人员证 220382198511261017,取证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 日,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1 日。他是本起事故的叉车司机。3、*立民,男,身份证号 2*8,吉林省梨树县孤家子村镇于家街村人,威名达公司工作人员,2018年 1 月进入该公司工作。主要从事现场监护、货物装卸等辅助性工作。他是本起事故的目击证人。4、*广猛,男,
5、身份证号 3*X,江苏省新沂市高流镇老范村人,威名达公司杭州湾新区项目现场负责人,主要从事威名达公司杭州湾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5、*道义,男,身份证号 3*0,安徽省舒城县张母桥镇白果村人,威名达公司杭州湾新区项目安管员,主要从事杭州湾新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6、*伟明,男,身份证号 3*4,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镇旧县村委场下村人,威名达公司法人、负责人。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1 月 31 日上午 9 时 10 分左右,威名达公司员工*宏伟和*立民协助叉车司机*微在威名达公司外场加工基地门口进行卸货作业,其中*宏伟在货车上指挥肖微进行叉货作业,*立民协助指挥地面卸货作业。*微向*宏伟确认叉车叉
6、货到位后,便通知*宏伟撤离。在确认作业区域内无其他人员后,*微操作叉车在原地抬升一捆花纹板时,车辆突然前倾后又回落,随后包装钢条断裂,致使花纹板从货车上掉落。后现场人员发现有花纹板压在*宏伟身上。事发后,*立民及其他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花纹板抬开,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由于*宏伟意识清晰、无明显外伤,现场负责人*广猛便立即用场内私车将*宏伟送至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 14 时 30分左右死亡。三、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组对涉事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调查,并对本起事故发生地点威名达公司外场加工基地门口进行现场勘查。(一)现场勘查情况(一)现场勘查情况事发后,由于伤者意识清晰、无明显外伤,现场负责人并未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保护,调查组到现场时,货物已装卸完成,涉事车辆不在事发位置;且作业现场未安装监控摄像头,威名达公司无法向调查组提供监控视频。勘查结果有四点:一是事故发生在威名达公司外场加工基地门口;二是该捆货物中的花纹板尺寸较大且不规则,经测量称重,涉事货物打包后整体尺寸约长 2.6 米,宽 1.5 米,重为 1260 公斤;三是该批货物的管件、工字钢件参差不齐;四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