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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9·9”触电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4741 上传时间:2023-12-2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9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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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99”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9 月 9 日 18 时许,在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改建柴油车重柴加载减速检测车间项目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8 万元。为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十九条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310 号)第十一条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

2、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589017277B,法定代表人:黄维奇,成立日期:2012 年 01 月 10 日,登记机关: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二期)东首,经营范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尾气的检测等。(二)事故死者基本情况(二)事故死者基本情况王道概,男,35

3、岁,浙江苍南人,身份证号码:330327*0015,是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改建柴油车重柴加载减速检测车间项目的承包人。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2017 年 9 月 9 日 18 时许,在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改建柴油车重柴加载减速检测车间项目工地,由承包人王道概带领王大坤、庄传才对柴油车重柴加载减速检测车间的地面进行浇筑水泥作业,王道概早上在电工不在位的情况下,直接私自从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配电房私拉 380 伏电源进行浇筑平整作业,晚上 6 点多由于光线不足需要架设照明设施,王道概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直接在 380 伏电源插座上架设照明设施,王道概在插电源插头的

4、过程中,由于地面潮湿且其本人脚穿湿透的布鞋直接造成触电,庄传才发现后立即切断电源并对王道概进行了现场急救,王大坤拨打 120、110 进行报警求助,王道概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王道概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擅自从高压电源处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自我防护意识缺失,在地面潮湿的情况下,脚穿湿布鞋带电作业,是造成触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擅自将改建柴油车重柴加载减速检测车间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王道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作业

5、人员管理和要求不严格;对公司内部的重点部位(配电房)管理不到位,致使无关人员在未经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出入并进行违章作业,是这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2.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站站长、柴油车重柴加载减速检测车间施工项目负责人董荣对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对在施工项目的管理缺失,未开展督促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四、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9.9”触电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6、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苍南县安监局对苍南县圆公司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苍南县安监局对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二)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站站长、柴油车重柴加载减速检测车间施工项目负责人董荣对该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苍南县安监局依法对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站站长、柴油车重柴加载减速检测车间施工项目负责人董荣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三)王道概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擅自从高压电源处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自我防护意识缺失,在地面潮湿的情况下,脚穿湿布鞋带电作业致使触电身亡,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鉴于其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该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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