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定区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20191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11 月 1 日 9 时 30 分左右,永定区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俊元斜石灰石矿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这起事故发生后,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事故信息。2020 年 5 月 13 日,区应急管理局收到市应急管理局转来的群众举报信,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向该企业核实情况。2020 年 5月 18 日,该企业以书面形式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有关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于 2020 年5 月 27 日成立由区应急管
2、理局牵头,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人社局等部门组成的永定区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20191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加,对该起事故依法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查明了事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单位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1.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铜联村,注册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3 日,类型为有
3、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822315674691M,法定代表人为谢荣珍,经营范围:石灰石的开采及销售;土砂石开采;建筑用石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俊元斜石灰石矿采矿权人为永定区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水泥用灰岩;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 30 万吨/年;矿区面积 0.5082 平方公里;采矿证有效期自 2015 年 6月 2 日至 2025 年 2 月 4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闽)FM安许证字2018FY42 号;主要负责人:谢荣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8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4、 日。(二)有关人员情况(二)有关人员情况1.1.谢伟,男,谢伟,男,19851985 年年 2 2 月出生,汉族,龙岩市新罗区适中月出生,汉族,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人,身份证号码:镇人,身份证号码:350802198*350802198*,俊元斜矿业有限,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俊元斜石灰石矿挖掘机司机,本起事故的死者。公司俊元斜石灰石矿挖掘机司机,本起事故的死者。2.2.谢荣珍,男,谢荣珍,男,19681968 年年 8 8 月出生,汉族,新罗区适中镇人,月出生,汉族,新罗区适中镇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352601196*352601196*,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法,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5、人及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俊元斜石灰石矿主要负责人。定代表人及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俊元斜石灰石矿主要负责人。3.3.谢维武,男,谢维武,男,19681968 年年 1010 月出生,汉族,新罗区适中镇月出生,汉族,新罗区适中镇人,身份证号码:人,身份证号码:352601196*352601196*,俊元斜矿业有限公,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俊元斜石灰石矿安全副矿长,事故发生当天值班员。司俊元斜石灰石矿安全副矿长,事故发生当天值班员。(三)现场勘验情况(三)现场勘验情况2020 年 6 月 5 日上午,事故调查组赴该事故发生现场进行勘验。经询问及现场勘验,事发地点位于该矿山+500m中段 1#工作面往 6#
6、工作面约 30 米处的主巷道,因距离事故发生时间较长,现场见一小堆矿石,顶板上有明显的浮石脱落痕迹。现场勘验情况与询问笔录及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事故第一现场照片吻合。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由于该起事故没有直接目击者,且事故调查时间距离事故发生时间已过 6 个余月,现场已破坏,涉事挖掘机也已经被出售。调查组通过问询、资料检索、技术勘查、事故第一现场图片印证等方式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核实:2019 年 11 月 1 日,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俊元斜石灰石矿因电气设备检修,无井下作业安排。上午 9 时许,该矿山挖掘机司机谢伟进入矿井,试图将前一天留在井下的挖掘机开出,进行日常维护。挖掘机开至+500m 中段 1#工作面往 6#工作面约 30 米的巷道时,谢伟发现顶板存在浮石,在无管理人员指挥的情况下,擅自用挖掘机处理顶板浮石,操作过程中,大块浮石顺着挖掘机的臂展砸中驾驶室,导致驾驶室遭到挤压严重变形,谢伟被变形的驾驶室压住,困于驾驶室内。(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救援情况2019 年 11 月 1 日 9 时许,俊元斜矿业有限公司俊元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