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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骏·雍景台工程“3·2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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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骏雍景台工程“32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3 年 3 月 25 日 17 时许,位于丰泽区城东街道辖区的中骏雍景台标段(8#12#楼及地下室)工程 9#楼发生一起 1名工人高处坠落死亡的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城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并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监察局、总工会等部门及城东街道办事处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制作笔录、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现已查明事故原因,具体如下:一、工程概况:中骏雍景台标段(8#12#楼及地下室)工程位于城东街道海峡体育馆南侧,建筑面积 6841

2、9,于 2010 年 11 月开工,目前施工进度为装修收尾阶段。9#楼为框剪结构,地上建筑面积为 3914.28m2,建筑高度为 43.25m,地上层数 13 层,为二类高层,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防火等级为一级。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 年。建设单位: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建管局二楼,法定代表人吴显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 安许证字2005030138-6;现场安全监督单位:丰泽区建筑安全监督站。该工程 8

3、#、9#、10#楼泥水施工项目由舒大太(男,四川南充市人,38 岁)劳务承包,泥水班组带班系舒大亮(男,四川南充市人,41 岁,死者)。二、事故经过:2013 年 3 月 25 日下午,工程泥水班组带班舒大亮组织施工人员在 9#楼修补外墙面及粉刷外墙线条,至 17 时许,当舒大亮站在该楼 5 层楼板外沿的线条处(外墙面延伸出 50 厘米)招呼地面工人运送砂浆时,由于身体失稳坠落至地面,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1、死者舒大亮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对高处施工作业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预见不足,违章冒险站在高处临边进行带班作业。2、施工作业现场 9#楼 5

4、 层楼板临边处没有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存在安全隐患。(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施工单位没有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没有按有关规定配齐项目管理人员并落实实际进驻施工现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对项目部泥水班组作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前安全交底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存在临边防护不到位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组织整改,没有督促作业人员按规范佩戴劳动防护用品;2、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和未经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等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监理不够到位。四、事故性质经事故原因分析,本起事故属一般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及

5、处理意见(一)死者舒大亮作为泥水班组带班,未能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违章冒险站在 9#楼 5 层楼板临边处进行带班作业,且未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酿成事故发生,对责任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二)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认真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职责,项目经理未能实际到位履行职责,没有按规定数量配齐安全员,没有按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在高处作业临边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对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不够,未能督促员工按规范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监局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三)厦门中

6、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存在在高处临边防护不到位的安全隐患及施工单位没有按规定数量配齐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员脱岗及无资质队伍搭设、拆除外架等安全问题,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区住建局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四)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骏雍景台 8#-12#楼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刘干、安全员陈明胜等人未能实际进驻施工现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而另一名安全员应淑红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不够到位,对泥水班组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缺失,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高处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组织整改,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区住建局对其三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五)泥水班组长舒大太,作为该工程 8#10#楼泥水施工项目劳务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疏于安全管理,对班组人员安全教育、管理缺失,对班组施工人员冒险站在高处临边进行带班作业的违章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施工单位对其按公司内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该泥水班组清退出场。六、防范措施建议(一)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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