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三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326”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3 月 26 日 19 时许,苏州厚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三明市三元经济开发区黄砂化工园区内的福建三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第五车间(PP 车间)中试生产心血管药物“美多心安”医药中间体(对甲氧基乙基苯酚)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燃烧事故,造成 2 人死亡、2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市、区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做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严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
2、3 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元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由朱建平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区纪委监察局、三元公安分局、质监局直属分局、工会、人社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3.2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并聘请了 3 名专家成立专家技术组,同时,还邀请了三元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调查,走访、询问有关单位和人员,制作询问笔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经专家技术组勘察鉴定,查清了事故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在尚未完成技改项目报备
3、手续的情况下,2017 年 2 月底开始,苏州厚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辉组织包某民、王某祥、詹某烟等作业人员在福建三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第五车间原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技改,为新项目“对甲氧基乙基苯酚”的中试生产做准备。2017 年 3 月 23 日,林某辉组织徐某卫、卢某华、罗某芳等人员分两班进行中试生产(白班共7 人:包某民、卢某华、罗某芳、夏某英、刘某勇、刘某亮、戴某军;作业时间:早晨 8 点至晚上 8 点;夜班共 6 人:陈某华、詹某烟、王某祥、李某建、林某业、杨某蓉;作业时间:晚上 8 点到次日早晨 8 点)。3 月 25 日晚,林某辉组织夜班作业人员将第三批中试产品的原料(对硝基
4、甲苯、多聚甲醛、二甲基亚砜等)投入位于车间三楼的 3#反应釜进行反应。反应完成后,将 3#反应釜内的物质抽至位于车间二楼的 6#反应釜进行减压蒸馏。前馏分收集完后,于 3 月 26 日上午 8 点与白班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当日 19 时许,林某辉在车间二楼给夏某英、刘某勇培训阀门使用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徐某卫在 6#反应釜旁观察,包某民、刘某亮、戴某军一道去车间外上完厕所回来、罗某芳在车间二楼的更衣室接女儿打来的电话。林某辉发现反应釜的玻璃视镜有裂痕,就立即叫夏某英、刘某勇到一楼关闭导热油炉的电加热开关。当夏某英、刘某勇关闭开关后,返回走到一楼至二楼铁楼梯的中间时,6#反应釜发生爆炸并着火。他
5、俩连忙跑出车间,林某辉、罗某芳两人受伤也先后跑出车间,徐某卫、卢某华两人当场死亡。(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救援情况2017 年 3 月 26 日 19 点 08 分接到报告后,三元区委书记郑清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庆裕及相关分管副区长,三元公安分局、消防、安监、环保、质监、开发区管委会、莘口镇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治组、综治维稳组、善后处置组、舆情管控组,由三元区委主要领导在现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撤离、维持秩序、明火扑救、人员救治等工作。三明市委书记杜源生,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建波,市政府副市长程鹏
6、鹰也在第一时间先后赶赴现场。伤者林某辉、罗某芳被立即送往三明市第一医院三化分院救治。当晚 20 点左右,明火被扑灭。经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现场及周边水质、空气等指标进行了环境污染抽样检测,此次事故未造成周边环境的污染损害。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有关单位情况(一)事故有关单位情况事故共涉及三家单位:1.福建三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3764079599R,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三明市三元经济开发区黄砂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陈某逊(实际控制人:陈某珪),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26 日,登记机关: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多巴肼盐酸盐、2-(4-溴甲基苯基)丙酸、4-溴甲基-2(1H)-喹啉酮、0-二苯基膦苯甲酸、2-氨基-5-硝基噻唑;农畜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福建山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MA2XQA2N0F,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经济开发区黄砂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夏某达(实际控制人:夏某平),成立日期:2016 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