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安市金淘镇“812”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08 月 12 日 16 时 10 分许,在县道 340 线 0 公里 550米(南安市金淘镇)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碰撞二轮摩托车、造成该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文件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和总工会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金淘镇纪委派员参加调查。调查组经过现场踏勘,对事故影像资料、询问笔录、技术鉴定以及相关记录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现
2、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一)相关单位概况(一)相关单位概况福建省鸿鑫沥青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浮桥街 394-4 号,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MA31GLRJ5P,法定代表人:黄文博,经营范围包括承接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生产、销售:沥青混凝土;普通货物运输。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泉字350502907931 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证件有效期至 2023年 8 月 20 日。(二)事故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二)事故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1.闽 C83136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基本情况:
3、林笔尚,男,汉族,1980 年 11 月 18 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宣化村,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2,初次领证日期:2003 年 02月 13 日,有效期止:2025 年 02 月 13 日,系闽 C83136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事故发生后,2021 年 8 月 12 日 16 时 58 分许,在南安市南侨医院由护士对林笔尚进行抽取其血样,聘请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乙醇定性定量分析,鉴定意见为:所送林笔尚血样未检出乙醇。2.闽 C1HS58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基本情况:许锦珠,女,汉族,1972 年 7 月 7 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南安市金淘镇钱山村,持有机动车驾驶
4、证,准驾车型:E,初次领证日期:2004 年 5 月30 日,有效期止:2026 年 05 月 30 日,系闽 C1HS58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因许锦珠被肇事车辆闽 C83136 号重型自卸货车碾压后身体严重变形且失血过多,故法医无法抽取其血样送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样进行乙醇定性定量分析。(三)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三)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1.闽闽 C83136C83136 号重型自卸货车基本情况:登记所有人:福建省号重型自卸货车基本情况:登记所有人:福建省鸿鑫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登记住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鸿鑫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登记住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
5、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浮桥街 394-4394-4 号。号。该车初次登记日期:2020 年 4 月 7日,检验有效期止:2022 年 4 月 30 日,车辆品牌:红岩牌,使用性质:货运。2.2.闽闽 C1HS58C1HS58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基本情况:登记所有人:许锦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基本情况:登记所有人:许锦珠(即该车驾驶人,女,汉族,珠(即该车驾驶人,女,汉族,19721972 年年 7 7 月月 7 7 日出生,住址:福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南安市金淘镇钱山村)。建省南安市金淘镇钱山村)。该车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品牌:五羊牌,初次登记日期:2013 年 1 月 4 日,检验有效
6、期止:2022年 1 月 31 日。(四)肇事地点及交通环境基本情况(四)肇事地点及交通环境基本情况现场位于县道 340 线 0 公里 550 米(南安市金淘镇)路段,县道 340 线为双向四车道,设置中央水泥墩金属隔离护栏,车行道分界线模糊,震荡式减速带损坏缺失,南安市区往南安市金淘镇区方向(即肇事重型自卸货车事故发生前行驶方向)单向路面宽度 6.3 米。干燥水泥路面,路型平直,白天,视线一般。(五)生产经营情况(五)生产经营情况2021 年 8 月 12 日,陈成东指派驾驶员林笔尚运输,7 时左右从南安美林江北小区附近出发,7 时 10 分左右到南安大道美的工地项目装载石子,于 8 时 50 分左右到霞美宝质混凝土公司卸货,9 时 05 分左右到霞美成辉沙石场装载沙子,10 时 10 分左右运到仑苍泰方搅拌站卸货,11 时 05 分左右到柳城闽南科技学院工地装载石子,12 时 40 分左右运到金淘侨光中学附近一个堆场卸货,13 时 20 分左右到柳城闽南科技学院工地装载石子,14 时 27 分左右运到金淘侨光中学附近一个堆场卸货,15 时 10 分左右从柳城闽南科技学院工地装载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