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水头镇1011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10月11日在南安市水头镇发生的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的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与二轮电动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详情。该报告记录由市政府委托的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调查组的工作成果。调查涵盖相关公司和人员的基本信息、车辆产权使用情况以及具体的运输组织过程,还查明了事发经过、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并就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等提出建议。报告指出涉及四家不同公司或个体经营者,在此次事故中作为关键节点:锦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负责出售运营权给吴俊谨;盛朗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将肇事车辆出租给了刘向阳;而新美居投资有限公司为建筑垃圾产生的工地来源,无营业执照且无运输资质的个人刘向阳租赁盛朗公司渣土车并投入非法经营。车辆闽C53646号最终被吴小清驾驶并引发悲剧,同时报告还梳理了吴灿明、黄世宗等人之间的合作关系细节。南安市水头镇1011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各级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尤其是南安地区相关部门进行案例研究,作为加强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样适用于涉及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用以指导规范自身管理流程避免发生类似事故,对于有志于从事渣土运输服务及其他大型货物运输行业的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警示与学习价值,同时为后续法律政策调整提供现实参考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