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公交集团崂山巴士有限公司“8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2022 年 12 月 9 日,崂山区人民政府对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公交集团崂山巴士有限公司“8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青崂政字202239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42 号)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国务院安委办20214 号)和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青安办202136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求,区安委会办
2、公室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发了关于对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公交集团崂山巴士有限公司“8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的通知,成立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2023 年 5 月 22 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总工会、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的工作人员,并邀请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以及 2 名安全生产专家,成立了青岛公交集团崂山巴士有限公司“8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以区政府的批复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
3、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在崂山区深圳路 162 号公交停车场 3 楼会议室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听取了青岛公交集团崂山巴士有限公司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区交通运输局对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宣读了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区政府批复情况的报告,宣读了崂山区交警大队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情况报告,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现场检查、询问及情况核实,汇总相关情况形成本评估报告。二、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事故发生后,青岛公
4、交集团崂山巴士有限公司立即对肇事车辆驾驶员侯 X 进行停班处理,并要求其写出事故经过和书面检查。2022 年 9 月 28 日,该公司根据本单位内部的管理规定,对侯 X 强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通报公司全体人员,要求接受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安全行车,加强路面观察,减速礼让行人。2023 年 4 月 24 日,侯 X 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崂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1。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青岛公交集团崂山巴士有限公司(一)青岛公交集团崂山巴士有限公司“815”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注意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召开了事故分析会,在全公司通报了事故情况,并对全体驾驶人员进行
5、了专项培训,提出了严格的安全要求。接到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组织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2022 年 11 月,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新班子到任后,要求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继续组织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1.1.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于 2022 年11 月配备了 2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作为公司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2.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细化、明确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和进行落实情况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全员安全
6、生产责任制,加大了奖惩力度,促进了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提升。3.3.加强对各分公司的管理。加强对各分公司的管理。一是编制下发了“崂山巴士公司 12345 工程”指导文件,要求各单位围绕“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开展日常管理,抓好安全目标实施、人员素质提升、驾驶作风优化、车辆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二是梳理汇总了本公司行车线路上的违规行为易发路口和站点,编制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图,发至各分公司,要求认真学习和严格防范各类违规行为,实现安全管控的靶向化、精细化,提升了管理效率。三是持续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通过路查、监控检查、调度系统,对违规驾驶恶习进行了重点管控。2023 年以来,共组织各类交通安全检查 19000 余车次,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 330 余起。四是加强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2023 年以来,公司先后共出动安全管理人员 256 人次,对所属各分公司进行隐患排查128 次,发现隐患 36 起,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了有效控制。4.4.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一是该公司对 2022 年违章、投诉频发人员进行了排查梳理,共统计违规 2 次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