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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国道319湘莲隧道“9·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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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萍乡市国道 319 湘莲隧道“9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9 月 8 日 12 时 30 分许,319 国道江西省萍乡市湘莲隧道内(1190 公里+730 米)发生一起小车与货车相撞的较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 4 人死亡,1 人受伤,两车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湘东区人民政府、莲花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交警支队为成员单位,湘东区应急管理局、莲花县应急管理局、湘东区交警支队、莲花县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同志组成的萍乡市国道 319 湘莲隧道“9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

2、查组,调查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技术检验鉴定、综合分析,查明了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救援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赣 JV9729 小型普通客车:机动车所有人:陈小兰,车身颜色:黑,使用性质:非营运,检验有效期止:202

3、3-05-31,保险终止日期:2022-05-17,机动车状态:正常,品牌型号:哈弗牌 CC6477RM09B,车辆识别代号 LGWEF4A59MF357774,发动机号:2128002597,发证机关:萍乡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该车核定载人数 5 人,实载人数5 人。经江西吴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事故当时该车:1.车况符合国标;2.车速:54.2km/h。另经江西吴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车:制动系:事故前该车制动系内部零件装配齐全,连接固定牢靠,制动泵工作状态正常,制动蹄片厚度在标准范围内,制动蹄片、盘接触面磨损正常,整车制动性能合格。转向系:该车转向系内部零件装备齐全,拉杆、方向机连接可靠,转向系统

4、技术性能良好。灯光:由于碰撞损坏无法鉴定。外检:由于碰撞损坏严重无法鉴定。该车(赣 JV9729 小型普通客车)车况符合国标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有关机动车检验标准的要求。赣 JV9729 小型普通客车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萍乡市车管所注册登记,新车注册查验规范、材料齐全,事故发生后于 2022年 3 月 16 日在湖北省宜昌市报废。由于该车注册未满 2 年,未到年检时限,无年检情况。经查,该车辆此前无交通事故信息,无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有三条:1.2021 年5 月 24 日 16 时 07 分在萍乡市建设路、公园路交叉路口处有机动车通过

5、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2021 年 6 月 8 日经刘小龙本人已处理);2.2021 年 6月 5 日 15 时 30 分在萍乡市莲花县迎宾广场 200 米处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2021 年 6 月 8 日经刘小龙本人已处理);3.2021年 6 月 10 日 10 时 57 分在萍乡市莲花县安成大道与凫村路口200 米处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2021 年 6 月 22 日经刘小龙本人已处理)。2.赣 CU4479 号重型厢式货车:机动车所有人:江西江龙集团兴海汽运

6、有限公司,车身颜色:红,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 期至:2021-11-30,保险终止日期:2022-03-22,机动车状态:正常,品牌型号:解放牌 CA5310XXYP66K2L7T4A1E1,车辆识别代号LFNFVXNX7E1F73873,发动机号:52417951。经江西吴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事故当时该车:1.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标(整车制动性能不合格、轮胎花纹深度不符合标准、尾部防护栏不合格),2.车速:38.3km/h。该车辆近三年内无死亡以上交通事故记录。另经江西吴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车:制动系:该系统内部零件装配齐全,连接固定牢靠,制动分泵张开正常,第一、二轴制动间隙大,制动响应时间长,三、四轴制动蹄、鼓接触正常,整车制动性能不合格。转向系:该车事故前转向系内部零件装备齐全,拉杆、方向机连接可靠,转向性能合格。灯光:前照灯合格。外检:轮胎花纹深度不符合标准,尾部防护栏不合格。该车(赣 CU4479)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标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赣 CU4479 重型厢式货车为宜春市登记车辆,在我市无年检信息,萍乡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发函至宜春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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