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城县城北大道“2021.11.1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1 月 13 日 16 时 41 分许,在石城县琴江镇城北大道与西华路交叉的信号灯路口,发生一起车牌为赣 B*6 重型自卸货车与一辆车牌为赣 B*L 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 1 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360735120210000183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赣州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
2、工作指引(试 行)的通知(赣市安办【2020】18 号)的规定,石城县人民 政府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成立由石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邹胜平任组长,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石城县“2021.11.1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现已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改进工作和防范事故的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
3、相关情况(一)当事人基本情况1、陈*京,男,汉族,1977 年 03 月 10 日出生,身份证号:362137*16,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高田镇田心村*组人,系赣 B*6 重型自御货车驾驶员,事发时持有“B2E”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362137*16,档案编号:36210*3,初次领证日期为 2005 年 07 月 22 日,有效期自 2011 年 07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07 月 22 日止。经交警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事故发生前陈*京近三年有交通违法行为21 条(均已处理),未查询到本事故发生前有交通事故记录,事发时驾驶证累积记分为 0 分。陈*京取得的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
4、驶员从业资格证已超过有效期,证书编号为360735*32,初次领证日期 2006 年 03 月 06 日,有效期限2020 年 06 月 16 日。2、刘*珍,女,汉族,1987 年 07 月 11 日出生,身份证号:360735*2X,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高田镇新坪村*组人,系赣 B*L 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事发时持有“C1E”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360735*2X,档案编号:36210*2。初次领证日期为 2019 年 04 月 17 日,有效期自2019 年 04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04 月 17 日止。经查询,刘*珍近三年无交通违法行为,未查询到本事故发生前有交通事
5、故记录,事发时驾驶证累积记分为 0 分。(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赣 B*6 重型自御货车情况:白、绿色解放牌,出厂日期:2019 年 08 月 11 日;初次登记日期:2019 年 08 月23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2 年 08 月 31 日;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所有人:石城县万茂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登记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东城片区控规 E-07-01、02 住所;机动车状态为“正常”;事发时空车;投保有交强险,保险有 效期至 2022 年 08 月 28 日,经查询,该车近三年有 9条交通违法记录,未查询到本事故发生前有交通事故记录。2、赣 B*L 普通二轮摩托车情况:白
6、灰色东本牌,出厂日期:2018 年 09 月 05 日,初次登记日期:2019 年 04 月 08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3 年 04 月 30 日,当前状态为“正常”,经查无交通违法行为,使用性质: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刘*珍,车辆登记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高田镇新坪村*号,保险有效期至 2022 年 05 月 26 日。(三)事故车辆单位情况石城县万茂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是赣 B*6 重型自御货车的登记所有人,该公司于 2019 年 08 月 15 日成立,于 2019 年11 月 12 日在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J,法定代表人:朱*,注册资本:三百万元,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道路护栏工程、交通 标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公路路面工程设计与施 工;河道疏浚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渣土运输、回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材料运输;城市建筑垃圾清运;人力搬运装卸服务;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服务;货物信息咨询服务;水泥、砂石、建筑材料销 售。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东城片区控规 E-07-01、02 住所。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