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8.2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8 月 23 日 11 时 50 分许,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破碎生产线一正在作业的员工坠入圆锥机被碾压致死。事故发生后,区安监局、公安局及五云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及相关同志立即赶赴现场对事故相关情况作了初步了解。区安监局立即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停产接受调查。8 月 28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单位: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 2.事故发生地点:赣县
2、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破碎生产线第一圆锥机内 3.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4.伤亡情况及事故死者相关情况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袁名学,男,43 岁,身份证号,湖南省新照县迎光乡人。袁名学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开始在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工作,为破碎兼机修工。5.直接经济损失: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30.14 万元。二、事故相关情况 1.事故单位基本情况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原名“赣县五云镇南田村刘坑采石场”,地址:赣县区五云镇南田村刘坑,2014 年 7 月改为现名,为个人独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13328329898,投资人:胡圣平。采矿许可证证号:C36
3、07212009097120038919,有效期限:2014 年 7 月 20日-2020 年 12 月 20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 安许证字2017B0015,有效期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2020 年 4 月 24日。主要负责人胡圣平、副场长乐云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张学工均持有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均为 2018 年 7 月 27 日至 2019年 7 月 26 日。2.破碎生产线概况破碎生产线共有 3 台破碎机具,分别称“头破”、“二破”、“三破”。三台破碎机通过输送带进出料并相连,形成破碎自动生产线。“二破”和“三破
4、”均采用圆锥机破碎,“二破”称第一圆锥机,“三破”称第二圆锥机。破碎生产线共 6 名员工,平分成两个作业班组,上午和下午各一班组。该事故发生在上午班组第一圆锥机内。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8 年 8 月 23 日上午,破碎生产线杨理干、袁名喜、袁名学等 3 人当班,杨理干为班组长。11 时40 分许,连接“二破”进料口的溜槽被石块卡住,袁名学便从圆锥机外壳爬上去站在溜槽边(宽约 2 厘米)上用铁棍清理溜槽上的卡石。约 10 分钟,卡石被撬动掉下溜槽,袁名学也因用力失去平衡跟着被撬动的卡石坠下溜槽直入圆锥机内。袁名喜见状立即到控制房切断第一圆锥机工作电源,班长杨理干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
5、告了副场长乐云。正在吃午饭的副场长乐云接到事故报告快速赶到现场,和杨理干、袁名喜在第一圆锥机下方的输送带上找到袁名学并将其抬出。但此时的袁名学伤势严重,已没有生命迹象。副场长乐云将事故情况报告了主要负责人胡圣平。主要负责人胡圣平在票房接到事故报告很快赶到了事故现场,大致了解情况后,分别向区安监局和五云派出所报告了事故。接到事故报告的五云派出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及五云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了解事故发生相关情况。区安监局依法依规通过短信、纸质和直报系统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了事故。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袁名学安全意识不强,掌
6、握本岗位所需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够,在圆锥机正常工作的状态下擅自站在宽约 2 厘米的溜槽边上清理卡石,严重违反了“停机检修”、“停机处理问题”的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了事故发生。这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 1.1.对破碎生产线安全生产工对破碎生产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工作留有死角。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工作留有死角。赣县五云镇南田金建采石场对破碎生产线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未将“破碎组”列入“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网络图”中,在每周的安全生产例会上未有破碎生产线安全生产工作的记录,破碎生产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不落实。2.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严格。袁名学上岗前和上岗后,未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将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其手中,未对其宣讲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间接造成袁名学违章作业。破碎生产线“各班组长应当在班前对员工进行不少于 10 分钟的班组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到实处。3.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袁名学违章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现场人员未予有效制止,破碎生产线无交接班安全生产情况记录,员工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规范。(三)事故(三)事故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