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城港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1编制依据11.2适用范围21.3工作原则21.4事故分类分级31.5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41.6应急预案体系61.6.1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61.6.2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62组织指挥体系72.1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72.1.1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72.1.2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112.2县(市、区)、乡(镇)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162.2.1县(市、区)、乡(镇)级工作机构162.2.2县(市、区)、乡(镇)级现场指挥机构163运行机制173.1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173.1.1防城港市非煤矿山生产安
2、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173.1.2不同类型的非煤矿山事故的处置措施173.2监测与预警173.2.1监测183.2.2预警183.3应急处置与救援213.3.1信息报告213.3.2先期处置233.3.3指挥协调233.3.4处置措施253.3.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273.3.6应急结束283.4恢复与重建283.4.1善后处置283.4.2调查与评估303.4.3恢复重建304准备与支持314.1人力资源314.2财力支持314.3物资装备324.4科技支撑324.5通信与信息保障335预案管理335.1预案编制335.2预案审批与衔接345.3预案演练345.4预案评估与修订345.5宣传与
3、培训355.5.1宣传355.5.2培训355.6责任与奖惩365.6.1奖励365.6.2责任376附则377附件377.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级标准377.2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应急通讯录397.3防城港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状态下组织机构图417.4防城港市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表427.5非煤矿山事故处置措施477.6防城港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基本程序597.7防城港市非煤矿山专家一览表617.8事故报告样表687.9防城港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基本响应图701总则为配合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规范和强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管理,提高应
4、对各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7)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9)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02 号)(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号)(11)中共中央国务院
5、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 88 号令,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修改)(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1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5 号)(15)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9 号)(1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7)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8)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9)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6、.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防城港市(以下统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3工作原则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中共防城港市委、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以下统称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1.3.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1.3.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3.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