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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料油有限公司“3·23”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9384 上传时间:2024-03-0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6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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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料油有限公司“323”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报告2017 年 3 月 23 日 19 时 30 分左右,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料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公司)生产车间 2#蒸馏反应釜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造成 2#蒸馏反应釜损坏,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0.45 万元(不包括事故罚款)。事故发生后,丰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善后处置工作,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根据市政府要求,2017 年 3 月 24 日,成立了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安监局、洛市镇参与的“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料油有限公

2、司环境污染案”侦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18 年 6 月 20 日,经丰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以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洛市镇政府参加,邀请市检察院参与的“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料油有限公司323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

3、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华宏公司成立于华宏公司成立于 20102010 年,位于江西省丰城市洛市年,位于江西省丰城市洛市镇上村村委会旁,法定代表人唐处秋,注册资本镇上村村委会旁,法定代表人唐处秋,注册资本 300300 万元,占万元,占地面积约地面积约 3030 亩。亩。华宏公司厂区内设有生产车间、原料油库、成品油库、辅料仓库棚、办公区。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中部,包含十个汽化蒸馏反应釜,原料煤焦油储罐集中布设在厂区西北部,其他化工原料及仓库布设在厂区南部,成品油罐集中布设在生产车间的东北面。华宏公司股东分别为唐处秋、刘群,两人各占有

4、 50%股份。唐处秋和刘群签订了内部管理协议,由唐处秋负责华宏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华宏公司生产车间共有操作工 9 名,该 9 名员工均为江苏籍员工。依据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料油有限公司年加工利用 1.2 万吨煤焦油生产工业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显示华宏公司加工利用中低温煤焦油生产润滑基础油、非标柴油。但是,根据 2017年 3 月 24 日丰城市环保局出具的危废鉴定书,华宏公司生产用的原料为废矿物油(中低温煤焦油、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乳化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华宏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扩大了生产原料的范围)。(二)事故发生单位生产设备的基本情况2018 年 6 月 26 日,丰城市市

5、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料油有限公司容器使用情况说明,华宏公司使用的容器及管道工作压力不高于 0.1MPa,华宏公司使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特种设备。(三)事故(三)事故发生单位证照办理情况发生单位证照办理情况华宏公司于华宏公司于 20102010 年年 1010 月月 2222 日取得日取得丰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丰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废油综合利用技术与专利技术推广(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华宏公司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并且未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经营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废物代

6、码:900-249-08)的处置利用。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一)事故发生经过过事故发生前,华宏公司由于环保设施一直不符合法律法事故发生前,华宏公司由于环保设施一直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生产过程产生的气味非常刺鼻,被市环保局责令停产规要求,生产过程产生的气味非常刺鼻,被市环保局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为防止该企业擅自非法组织生产,洛市供电所根据洛市镇政府要求,已经对华宏公司采取了断电处理,并带走了华宏公司厂内变压器上的跌落式保险。2017 年 3 月 21 日,华宏公司非法组织生产,并于当天下午 5 点 30 分左右开始对 1#、2#、3#、4#、5#、6#号蒸馏反应釜点火进行生产作业。由于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非常刺鼻,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2017 年 3 月 23 日下午 3 点左右,当地二三十个村民在华宏公司现场要求其停止生产,并向洛市镇政府举报。随后,洛市镇政府立即赶至华宏公司进行处置。当天下午 5 点 30 分左右,洛市镇环保办吕爱龙主任与华宏公司在场股东刘群进行了沟通,经得刘群同意。由洛市镇供电所邹凤平所长安排供电所职工杜明辉和付建民,对华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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