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三角陶瓷有限公司“1.5”煤气站风冷设备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 月 5 日 9:30 左右,高安市杨圩镇江西省金三角陶瓷有限公司在对强制风冷设备检修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2人死亡、3 人受伤(其中 1 人重伤、2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49.45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20 年 1 月 5 日,高安市政府依法成立了江西省金三角陶瓷有限公司“1.5”煤气站风冷设备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聂保君任组长,市纪委驻应急管理局工作组组长梅建华、市工信局副局长陈卫国、杨圩镇人
2、民政府组织委员胡建林任副组长,市纪委、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杨圩镇等单位派员参加,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经调查认定,江西省金三角陶瓷有限有限公司“1.5”煤气站风冷设备爆炸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江西省金三角陶瓷有限公司,2010 年 4 月
3、 27 日成立,位于高安市杨圩镇工业项目区,法定代表人:金思平,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营业期限至 2060 年 4 月 26 日,主要经营建筑陶瓷、卫生洁具、水暖器材、陶瓷色釉料、磨料制造、销售,陶瓷机械加工,自营进出口业务;江西省金三角陶瓷有限公司于2017 年 4 月 10 日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证书编号为宜 AQBJCIII201700046,有效期至 2020 年 4 月。(二)(二)事故发生地及周边情况事故发生地及周边情况事故发生在江西省金三角陶瓷有限公司煤气站,爆炸设备为煤气站 3#强制风冷器。(三)(三)事故损失情况事故损失情况事故造成 2 人死亡、3 人受伤(其中 1
4、人重伤、2 人轻伤)。死者:王正元,男,49 岁,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杨圩镇况家王家组人;朱宣粮,男,58 岁,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杨圩镇仙游村小水人。重伤者:朱承任,男,63 岁,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杨圩镇仙游瑶背组人。轻伤者:孟入库,男,58 岁,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杨圩镇曹家桥组人;鲁世宗,男,60 岁,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杨圩镇鲁家村淇园组人。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49.45 万元(详见附件 2)。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与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金三角陶瓷有限公司年底停产检修期间安排从
5、2020 年 1 月1 日起吹扫整个煤气站的管道煤气,1 月 1 日至 1 月 3 日吹扫了1#和 2#炉,1 月 4 日下午 14:00 开始吹扫 3#炉,一直持续吹到 1 月 5 日上午 8:00,检测到脱硫塔的排气球阀一氧化碳为零。1 月 5 日上午 8:30 开始安排 8 名检修工对 3#强制风冷器的顶盖、人孔盖进行拆除,在拆除人孔盖若干螺栓后,死者王正元和朱宣粮为抢进度,不严格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电动工具拆除剩余螺栓,电动工具产生的火花与人孔盖缝隙处泄露出来的一氧化碳接触后产生爆炸,并引发强制风冷器设备下部沉积的煤粉产生更猛烈的爆炸,造成强制风冷器设备下方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强
6、制风冷器上方的二人轻伤,时间大约为上午 9:30。(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检修工黄正根立即拨打了煤气站站长梁民权的电话,当时正在会议室开会的梁民权随即打电话给行政部主任陈清华,陈清华一边赶赴现场一边拨打 120 急救电话。到达现场后陈清华马上安排人员搜救检维修人员并保护事发现场。9:37 现场员工打电话给杨圩镇人民政府组织委员胡建林报告事故,9:56 接到杨圩镇人民政府企业办主任幸志勇的电话向他证实事故情况。10:11 杨圩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肖辉向高安市委办主任陈刚报告,并与镇政府其他干部一起赶往现场指挥。救护车赶到现场后,医务人员经检查发现王正元和朱宣粮己没有生命迹象,确认死亡。受伤人员朱承任、孟入库、鲁世宗送往高安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高安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黄建在 10:24 接到杨圩镇党委书记肖辉电话报告后,于 10:33向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电话报告,并于 11:30 向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发送了纸质报表。随后高安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黄建与其他相关干部一起赶赴现场。11:45 左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1 月 6 日上午 9:00,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领导赶赴现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