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合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53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5 月 31 日 16 时 10 分,位于上高县工业园的江西合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达科技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 4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870134.96 元。事故发生当晚,上高县人民政府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紧急成立了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监察委、县总工会、县人社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经上高县事故调查组初步核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火灾事故,由上高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继续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9 月 1 日,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江西合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531”事故开展调查的函(赣安办函字201830 号)要求,宜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江西合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53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由市消防支队、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及上高县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市安监局副局长何润辉同志担任,并聘请了化工等方面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
3、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1.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合达科技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4 月 3 日,由上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23672425247B),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化工集中区),注册资本 200 万元,经营范围为 P-507 生产,P-204 销售。经查询,法人代表刘国栋,为该企业实际控制人和生产经营决策者。2.2.生产工艺。生产工艺。该公
4、司年产 500 吨 P-507 稀土萃取剂建设项目。2018 年 1 月,该公司变更生产工艺,取消了利用乙醇和金属钠生产乙醇钠生产工艺,变更为异辛醇与氢氧化钠反应生产异辛醇钠,并出具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通过了专家审查。其产品生产主要利用氢氧化钠与异辛醇(摩尔比为 1:6.2,异辛醇沸点 184、闪点 81)反应,通过升温(约 150)、回流、分层等工序制备异辛醇钠,并蒸馏回收异辛醇;利用异辛醇与三氯化磷反应,通过保温(约 45)、洗涤、中和、分层等工序制备亚酯和副产氯代异辛烷,并蒸馏回收副产氯代异辛烷;然后将异辛醇钠和亚酯投入反应釜,进行升温、蒸馏(回收异辛醇和氯代异辛烷)、水洗、分层等工序制
5、成中酯,中酯再与氢氧化钠反应,通过升温回流、水洗、蒸馏等工序,生产产品 P-507。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为三氯化磷、氢氧化钠、硫酸、盐酸(副产物)等。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为三氯化磷,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全厂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3.3.劳动人事管理。劳动人事管理。该公司与事故受伤人员熊团员、卢冬花、易新华、傅树春等四名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四名员工均为 201 异辛醇钠生产车间员工。4.4.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刘国栋(证号:1201131966*,有效期为 2016.07.29-2019.07.28),于 2016
6、 年 7 月参加原江西省安监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分管安全负责人赵会园(证号:1201131987*,有效期为 2016.06.17-2019.06.16),于 2016 年 6 月参加原江西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谢锦涛(证号:5134331984*,有效期为 2017.12.18-2020.12.17),于 2017 年 12 月参加原江西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二)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情况(二)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情况2009 年 12 月 10 日,该公司初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 WH 安许证字20090557 号),法人杨长春,许可范围为年产 300 吨丁酰氯、200 吨 2-吡啶甲醇、500 吨氯代烷,有效期为 2009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2 年 12 月 9 日(到期未再生产)。2010 年,该公司开始改建年产 500 吨 P-507 建设项目,后因 P-507 产品市场等因素影响,项目处于暂停状态;2014 年,P-507 产品市场转好后,该企业重启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