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23年4月25日-5月1日,前言,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我国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至5月1日国际劳动节定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23年4月25日-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目录,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防治宣传汇报,什么是职业病,我国职业病有哪些,职业病防治宣传汇报,我国职业病有哪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职业病防治宣传汇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保证工
2、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职业病防治宣传汇报,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受教育、培训权,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劳动者有权得到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二)职业健康权,职业健康检查、职
3、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职业病危害知情权,1.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2.用人单位应定期检测并公布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3.用人单位应提供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四)获得劳动保护权,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检举、控告权,劳动者有权利和义务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事项:1、发现作业场
4、所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2、发现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3、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损坏。4、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六)拒绝作业权,1.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3.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七)参与民主管理权,劳动者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如何诊断职
5、业病,职业病防治宣传汇报,如何诊断职业病,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提供的材料包括: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2、审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6、,如何诊断职业病,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如何诊断职业病,职业病病人可享受哪些待遇,职业病防治宣传汇报,职业病病人可享受哪些待遇,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病人可享受哪些待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的、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