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函讲解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分包商未按时完成工程并意图甩项退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并表达了总承包方对于此行为的立场及处理措施。具体阐述了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下,分包商负责施工的工程至今未能完工并且有意向未经同意情况下甩项离场的问题。文档明确表明了总承包方向分包商传达了其不同意分包商甩项退场的要求,并规定了一个期限让分包商完成未尽工程,这充分显示了总承包商按照契约条款对项目进行管理的态度。如若分包商无视警告,选择继续甩项退场,那么总承包方将依照事先约定,把剩余任务外包给其他单位执行;同时也警告了对方会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经济损失以及额外支出在内的各类不利后果。工作联系函适用于建筑业内的发包方(总承建方)及其相关的合作伙伴或者分包方之间。本文件主要用于当合作方未能按照预先确立的时间框架内履行完自己的职责或违反合作协定的其他条件时,另一方对其进行正式的通知。尤其在大型基础建设工程项目中更为适用,例如公路、铁路或者其他基础设施建筑,这类文件能确保所有参建单位遵守既定规则和时间节点来高效地推进建设项目,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它不仅提供了清晰明确的信息通报渠道还明确了各方的责任界限及违反合同时将会面对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