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市芝罘区烟台新阳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3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2 月 31 日 15 时 55 分,芝罘区幸福中路 28 号阳光市场 B 区大楼一层冷库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 8000,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以评估报告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6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成立了事故善后应急处置工作组、于 2 月 10 日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总工会、区发改局、区商务局、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
2、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幸福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人员组成的芝罘区人民政府烟台新阳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31”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人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律师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专家分析认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阳光市场(烟台新阳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芝罘区幸福中路 28 号,
3、西临幸福东路,南临幸福中路,占地总面积27827(含停车场),由 A 区、B 区、C 区、D 区、F 区、P 区六部分组成,商户 153 户。阳光市场 B 区大楼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 28 号,原为烟台毛纺织厂针织车间,框架结构,分生产区和办公区,生产区地上四层,办公区地上六层,预制混凝土板结构。由山东省纺织设计院设计,烟台市建筑工程六处(现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建设,竣工于 1991 年 12 月。该楼有商户 49 户,主要用于百货、奶粉、干海鲜产品、家电及办公用品的仓储与销售以及办公场所。(二)相关涉事单位情况(二)相关涉事单位情况1.1.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烟台市国有资产经
4、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11 月 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16503011X2。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观海大厦 B 座 12 层。法定代表人:李仁荣。2.2.烟台中汇物流有限公司阳光市场分公司。烟台中汇物流有限公司阳光市场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10 月 24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0817073XC。住所: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 28 号。负责人:张仲林。3.3.烟台新阳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烟台新阳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MA3R3AGE75。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
5、福中路 28-4-401 号。法定代表人:张克东,实际控制人:张仲林。(三)合同协议签订情况(三)合同协议签订情况1.20091.2009 年年 6 6 月月 3030 日,烟台市毛纺织厂(出租人)与烟台日,烟台市毛纺织厂(出租人)与烟台中汇物流有限公司(承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中汇物流有限公司(承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烟台中汇物流有限公司租赁烟台市毛纺织厂所有位于烟台市幸福中路28 号的房产(不含院内梳纺车间及南侧西办公楼二、三、四层及院内锅炉房、配电室)。租赁期为三年,自 2009 年 10 月 1日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合同约定,乙方因实际需要,在保持房屋原有结构的前提
6、下可以进行室内装修,但进行有改变房屋结构的局部或整体改造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2.20122.2012 年年 9 9 月月 2020 日,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甲日,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甲方、出租方)与烟台中汇物流有限公司(乙方承租人)、烟台方、出租方)与烟台中汇物流有限公司(乙方承租人)、烟台毛纺织厂(丙方,受托方)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毛纺织厂(丙方,受托方)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出租资产范围为,甲方所有位于烟台市幸福中路 28 号的部分房产、设施、院落等。租赁期限为:2012 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日至。合同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需面租赁范围内进行固定资产建设、租赁设施的投资改造、租赁房屋的改建、翻建、装修等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2015 年 3 月 18 日,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甲方、出租方)与烟台中汇物流有限公司(乙方承租人)、烟台毛纺织厂(丙方,受托方)、烟台中汇物流有限公司阳光市场分公司(丁方)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甲、乙、丙三方于 2012 年 9 月 29 日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乙方租赁甲方所有的位于烟台市幸福中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