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Z6001-2019讲解了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级标准。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负责在用锅炉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分为I级和II级。I级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涵盖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II级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则负责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Z6001-2019适用于锅炉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特别是那些需要对锅炉运行安全进行管理和操作的工作人员。该大纲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责划分和考核标准,确保他们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保障锅炉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