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电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学徒和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3、电气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危险作业审批制”和“临时线审批制”等电气管理规定。4、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护具,使用等级匹配,完好可靠的工具、仪表和安全装置等。5、在供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有专人监护。6、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或放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检修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的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
2、挂接临时线,开关还应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7、供配电回路停送电必须凭手续齐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进行,禁止临时停送电。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和合闸,手工合(拉)刀闸应一次推(拉)足。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绝缘手套合防护目镜等严格可靠措施,防止电弧烧伤合触电。8、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合批准,电工不得私自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合结构。9、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线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并尽可能采用紧固的压接或用工具扎接,而不应用手扭接。10、正确使用各类工具。使用电动工具应 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11、工作结束,应认真把电气设备认真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记入交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