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安全事故什么是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按照事故原因划分按照事故原因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事故按照原因分为: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
2、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 20 种。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较大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
3、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一般事故: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报告程序报告程序010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0202本单位负责人 1h 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030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 2h。接报部门接报部门0101特别重大、重大: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0202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030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责任追究责任追究0101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罚款;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
4、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0202事故发生单位处 100 万罚款500 万;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 60%100%罚款;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0303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
5、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一般事故 10 万罚款20 万;(2)较大事故 20 万罚款50 万;(3)重大事故 50 万罚款200 万;(4)特别重大事故 200 万罚款500 万。0404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一般事故 罚款:上一年年收入 30%;(2)较大事故 罚款:上一年年收入 40%;(3)重大事故 罚款:上一年年收入 60%;(4)特别重大事故 罚款:上一年年收入 80%。0505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
6、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同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 号),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 4 个等级:010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020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030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040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