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讲解了儿童福利机构在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时应遵循的各项具体标准和要求,涵盖范围、人员配置与职责、清洁卫生及患病儿童照护等重要环节。文件指出,儿童福利机构必须设置满足服务需求的功能区域,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及无障碍环境;同时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依据性别划分生活区域,确保女童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照料。文件明确列举了孤残儿童护理员、社工等各类专业人员的任职资格,包括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证书且经过培训。对于日常照护,详细规定了从晨间到晚间的全过程操作指南,如为不同自理能力的儿童进行穿脱衣、大小便协助等,并提出针对沐浴的不同季节频次要求,如夏季新生儿每日需沐浴一次。此外,在患病儿童照护方面,规范特别强调了环境卫生维护以及日常管理中的制度执行和服务评价机制的重要性。儿童福利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适用于山西省内的儿童福利机构,旨在提高这些机构内生活的未满18周岁儿童生活质量。它主要为这类特殊服务机构提供了系统全面的生活照料操作指南,适用于直接参与或监督儿童日常生活照顾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护理人员以及后勤支持团队。此外,也适合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作为参考标准,用于了解和支持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保证所有相关人员都能按照统一的标准来确保每个孩子得到恰当而温暖的关怀。